赣州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赣州市文化综合提升利用项目(一期)—老阅览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提升改造方案初步设计的请示》(赣市旅投文〔2023〕17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关于赣州市文化综合提升利用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市发改社会字〔2022〕374号)有关要求,以及工程咨询单位江西亿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文化综合提升利用项目(一期)—老阅览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赣州市文化综合提升利用项目(一期)—老阅览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08-360700-04-01-728111)位于赣州市章江新区长征大道13号,用地面积7457.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78.5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将原阅览中心(图书馆)改成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改造、结构加固、内部场地改造、暖通改造、强弱电改造、给排水改造、智能化改造、屋面改造、新增乘客电梯等。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容积率1.24、建筑密度33.48%、绿地率14.66%,地上机动车停车位2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92个。
三、关于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项目工程设计方案。下阶段,应根据现行有关标准、规范以及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各专业设计;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并按各专项审批要求进一步完善设计,落实具体措施。
四、工程概算
本项目总概算2210.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12.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8.90万元,预备费104.06万元,建设期利息25.34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附件。
五、请项目单位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六、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此复
附件:工程总概算表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
工程总概算表
单位:万元
项次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注 |
Ⅰ |
工程费用 |
1912.37 |
|
一 |
外立面改造 |
301.66 |
|
二 |
屋面改造 |
34.49 |
|
三 |
结构加固 |
106.85 |
|
四 |
室内二次装修改造 |
778.78 |
|
五 |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
65.50 |
|
六 |
强弱电工程 |
293.29 |
|
七 |
暖通工程 |
73.70 |
|
八 |
景观园建工程 |
28.82 |
|
九 |
绿化工程 |
3.25 |
|
十 |
管网及景观水电工程 |
89.18 |
|
十一 |
电梯 |
40.25 |
|
十二 |
充电桩(快充) |
6.60 |
|
十三 |
家具设施购置费 |
90.00 |
|
Ⅱ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68.90 |
|
一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21.81 |
|
二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32.80 |
|
三 |
工程设计费 |
69.80 |
|
四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
0.96 |
|
五 |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
2.23 |
|
六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7.42 |
|
七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15.24 |
|
八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7.29 |
|
九 |
工程保险费 |
5.32 |
|
十 |
施工图审查费 |
2.02 |
|
十一 |
绿建咨询费 |
3.00 |
|
十二 |
绿建专家评审费 |
1.00 |
|
Ⅲ |
预备费 |
104.06 |
|
Ⅳ |
建设期利息 |
25.34 |
|
|
工程总概算 |
2210.67 |
|
注:个别项次概算金额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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