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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章贡区三明路片区排水管网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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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润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章贡区三明路片区排水管网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章贡区三明路片区排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经研究,原则同意《章贡区三明路片区排水管网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三明路片区内涝积水问题,完善市中心城区排水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同意建设章贡区三明路片区排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代码:2311-360700-04-01-237494,并原则同意章贡区三明路片区排水管网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单位为赣州润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位于赣州市章贡区三明路片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三明路(瑞金路—寻乌路段)现状排水管线进行改造,新建雨水收集沟约250米、雨水管DN80080米,增设雨水收集口;对瑞金路(三明路—赣江源大道)现状排水管线进行梳理改造,改建雨水管DN1000540米、DN1500420米,新建污水管DN400960米;对寻乌路(三明路—赣江源大道)现状排水管线进行梳理改造,改建雨水管DN1200350米、DN1500230米,新建污水管DN400580米;对赣江源大道(寻乌路—排涝站段)新增DN2000雨水主管约380米;赣江源大道与寻乌路、瑞金路交叉口新增连通管DN1500145米;破除并恢复路面约12500平方米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五、项目总估算投资2758.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9.9万元,预备费为119.9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资金。

六、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规定,将招标方案报相关部门进行核准

七、赣州润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落实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技术指标要求,报我委审批。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赣州润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请在项目开工2个月内,及时将项目纳入统计部门统计库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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