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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赣州市章贡区红旗二小南区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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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赣州市章贡区红旗二小南区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的请示》(〔2023142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赣州市章贡区红旗二小南区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市发改交通字〔2023338号)有关要求,以及工程咨询单位安徽广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章贡区红旗二小南区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广宇评字〔202400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赣州市章贡区红旗二小南区停车场项目(项目代码:2307-360700-04-01-999320)建设地点位于章贡区河套老城区HT3-04-B03地块,用地面积3095.80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立体机械式停车库(其中停车区320.41平方米,设备及管理用房102.35平方米,公共卫生间9.89平方米)与室外地面停车场,配建或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设施设备以及有关配套设施,包括建筑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消防与设备安装等工程以及室外工程。停车库建筑规模为小型,采用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和钢框架结构形式。

二、有关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容积率0.14,建筑密度13.98%,绿地率12.3%机动车停车位112个(包括停车库车位48个、室外地面停车位64个)

三、关于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项目工程设计方案。下阶段,应根据现行有关标准、规范以及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应补充必要的地质、管线详细勘察勘测和评价分析工作;应复核,并进一步优化梁、柱尺寸等结构设计;应复核抗震设防要求,进一步完善防火、抗震等设计,采取合理措施,以利安全;应完善噪声控制等措施和营运管理方式,避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应按我市关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要求配建充电设施;应按海绵城市要求,建设或设置有关设施,落实控制指标;应做好施工组织安排设计,尽量减少工程施工对市民生活的影响,并保证施工质量和生产安全。

四、工程概算

本项目总概算1545.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7.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4.45万元,基本预备费48.7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4.71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附件。

五、请项目单位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六、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此复

附件:工程总概算表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27


附件

工程总概算表

                                                                单位:万元

项次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金额

备注

工程费

867.29

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394.94

室外工程

333.14

机械停车设备

139.21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04.45

土地费用

496.48

建设单位管理费

27.24

工程监理费

31.86

工程地质勘察费

3.75

工程设计费

15.00

招标代理费

6.94

前期咨询服务费

9.22

施工图审查费

1.59

造价咨询费

3.70

工程保险费

2.60

十一

工程检测费

1.73

十二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4.34

基本预备费

48.76

建设期贷款利息

24.71

工程总概算

1545.21

注:个别项次概算金额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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