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恳请批复S226沙田水至南康横市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康发改文〔2024〕2号)与补齐的容缺材料以及相关情况说明收悉。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8号)有关规定与补齐的《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S226沙田水至南康横市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市发改交通字〔2023〕531号)有关要求,经复核并研究,现将该项目初步设计初审意见转换为批复如下:
一、路线走向、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
(一)路线走向与建设规模
S226沙田水至南康横市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018-360700-48-01-017568)起于南康区与吉安市遂川县交界处(桩号K14+669),途经南康区隆木乡、坪市乡、横市镇,终于与S226公路横市至十八塘段起点相接(桩号K42+223),路线全长26.929公里(短链624.59米)。全线共设置中桥222米/3座(2座为新建桥梁,1座为老桥利用)、小桥36.04米/1座、涵洞72道、平面交叉35处、养护道班1处。
(二)主要技术标准
本工程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0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中桥1/100、小桥涵及路基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关于工程设计
(一)道路设计
本工程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为10米=0.75m(土路肩)+0.75(硬路肩)+2×3.5(行车道)+0.75(硬路肩)+0.75m(土路肩)。
本工程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新建路面结构型式为4厘米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厘米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改性乳化沥青稀浆封层+1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级配碎石垫层。
(二)桥、涵设计
本工程共设中桥3座(2座为新建桥梁,1座为老桥利用)、小桥2座、涵洞72道。其中,中桥采用跨径为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小桥采用跨径为装配式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矮T梁,桥墩采用双柱式墩型式,桥台采用承台整体式桥台和肋板式桥台,基础全部为钻孔灌注桩基础。涵洞选用钢筋混凝土盖板涵、钢筋混凝土箱涵或钢筋混凝土圆管涵的形式。
(三)路线交叉设计
本工程平面交叉35处,其中十字交叉7处,T字交叉28处,均采用加铺转角形式。
(四)养护设施
本工程在南康区坪市乡设置养护道班1处,用地面积15亩,总建筑面积2463.4平方米。请你委督促有关单位按有关规定履行用地、规划等有关审批手续后,另行编制养护道班专项初步设计,报你委审批,并报我委备案。
三、工程概算
本工程总概算48590.0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5236.56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7346.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64.44万元,预备费2242.39万元,养护设施费1500.00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件。
四、请项目单位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五、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此复
附件:工程总概算表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
附件
工程总概算表
项次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注 |
Ⅰ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35236.56 |
|
一 |
临时工程 |
315.60 |
|
二 |
路基工程 |
24943.24 |
|
三 |
路面工程 |
5848.04 |
|
四 |
桥梁涵洞工程 |
1429.62 |
|
五 |
交叉工程 |
157.33 |
|
六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867.42 |
|
七 |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297.32 |
|
八 |
其他工程 |
256.10 |
|
九 |
专项费用 |
1121.89 |
|
Ⅱ |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
7346.70 |
|
Ⅲ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2264.44 |
|
一 |
建设项目管理费 |
1179.01 |
|
二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729.69 |
|
三 |
专项评价(估)费 |
186.35 |
|
四 |
联合试运转费 |
11.97 |
|
五 |
生产准备费 |
16.48 |
|
六 |
工程保险费 |
140.95 |
|
IV |
预备费 |
2242.39 |
|
|
公路道班 |
1500.00 |
预留 |
|
概算总金额 |
48590.09 |
|
注:个别项次概算金额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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