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教育局
赣市教提函〔2021〕17号
〔A2〕
〔同意对外公开〕
关于赣州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第186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市卫健委:
现就第186号提案《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创办托幼机构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十三五”期间,全市学前教育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取得显著发展。率全省之先完成了乡镇公办中心园和村级公办园建设任务,攻克了住宅小区配套园治理和无证园治理难题,创新解决了幼儿教师配备和普惠民办园发展等系列制约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的难题,并连续五年在全省教育大会作经验介绍。全市现有幼儿园3538所,在园幼儿35.25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2%。其中公办幼儿园1831所,公办在园幼儿18.98万人,占比从2015年的22%提高至目前的53.84%,基本建成了公办为主、普及普惠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但是,随着我国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早教需求也日趋迫切。温波光委员提出的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幼托机构,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建议,我局非常支持。我局将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的培养力度。支持和指导我市各级职业学校设立幼儿保育、早期教育和护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专业,全面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二是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我市现有公办幼儿园1831所,拟遴选一批硬件条件好、办园学位富足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三是支持新建幼儿园按有关标准配备托班。
四是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转型发展托幼事业。
赣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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