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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2023年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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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的新型研发机构定义是什么?

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在赣州市按规定登记、审批,主要从事科学研究与开发以及技术转移转化、衍生孵化、科技服务等活动,采用多元化投资,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规则运作,无行政级别、无固定编制,研发经费稳定,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可以申报的新型研发机构类型有哪些?

主要类型包括企业、无固定编制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独立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申报基本条件有哪些?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须以独立法人名称进行申报,可以是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独立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场所设在赣州,注册运营1年以上。

(二)业务发展方向明确。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以研发活动为主,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清晰的发展战略,在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化育成等方面有鲜明特色。单位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原则上应包含“研发”、“研究”、“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属性相关字样。

(三)拥有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可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政府以及其他投资主体联合出资设立。由单一主体所持有的财政性资金举办,且主要收入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投入的研发机构,原则上不予受理。

(四)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

1.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现代的管理体制,建立了明确的人事、薪酬、行政和经费等内部管理制度。

2.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市场化的决策机制、高效率的成果转化机制等。

3.灵活的人事制度。包括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企业化的收益分配机制、开放型的引才和用才机制等。

(五)具备以下研发条件。

1.研发经费稳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

2.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

3.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

四、是否有相应奖补?

对通过认定满2年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绩效评价,评估优秀的单位,由市财政给予一定奖励

五、需要注意的事项

申报单位需提交市新型研发机构申请表;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管理制度材料(包括申报单位章程、合作协议、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制度);运营情况材料(包括最近一个年度的工作报告、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会计报告、研发人员清单、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单价1万元(含)以上的基础软件、系统软件清单);研发情况材料(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研发活动情况说明、近3年立项的科研项目清单及佐证材料、参与创新联合体批文、获得科技金融支持、社会资本支持的佐证材料、近3年科技成果清单、成果转化清单和孵化育成科技型企业清单)。

解读部门:计划科

解读人:吴世勇

联系电话:8991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