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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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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市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对全市公安工作进行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实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骚乱。

(五)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外事工作。

(六)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七)贯彻《警卫工作规定》,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九)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院校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保安队伍的建设;推进以便民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治安行政管理改革。

(十)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监所看管、开展狱侦、深挖犯罪等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监所建设;领导市看守所的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三)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和戒毒工作,承担市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协调对全市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处置和打击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十六)组织实施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收集、综合、分析、研判,进行警务指挥调度;组织实施应急抢险救援。

(十七)规划并组织落实全市公安被装、装备和经费的配备标准、制度。

(十八)指导全市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管理全市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十九)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和较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二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十二个,包括:局机关、章贡分局、开发区分局、蓉江分局、看守所、戒毒所、警犬基地、交警支队、交警直属大队、交警开发区大队、交警蓉江新区大队、直属分局。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1488人;年末实有人数1966人,其中在职人员1839人,退休人员127人。

三、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内设28个职能科(室):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处、老干处、反恐支队、情报处、刑警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审计处、办公室、驻局纪检组、督察支队、科信支队、网安支队、技侦支队、宣传处、禁毒支队、国保支队、综合处、教育训练处、人事处、警卫支队、监管支队、警保处、机关党委、指挥中心、巡警支队、特警支队。以上机构设置与经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相符,无违规滥设机构行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42261.3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9945.25万元,较2018年减少5151.14万元,下降11.42%;本年收入合计102316.13万元,较2018年增加5421.02万元,增长5.59 %,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及取得了基本建设类项目。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3479.22万元,占71.8 %;其他收入28836.91万元,占28.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9961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99617.3万元,较2018年增加193.96万元,增长0.2%;年末结转和结余42644.1万元,较2018年增加18.17万元,增长0.04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8748.21万元,占89.1%;项目支出10869.09万元,占1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244.07万元,决算数为996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1%。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778.14万元,决算数为9369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03.7万元,决算数为250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34万元,决算数为167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6%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23万元,决算数为17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

(四)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309.4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6645.4万元,较2018年减少931.36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开支放在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内。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171.72万元,较2018年增加3636.12万元,增长23.4%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18.57万元,较2018年增加2167.25万元,增长4223%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放在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内。

(四)资本性支出10273.74万元,较2018年减少2356.19万元,下降18.66%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53.25万元,决算数为93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3%,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51.26万元,下降13.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2%,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1组,人次为1人。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78万元,下降48%。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每年均不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5.73万元,决算数为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国内公务接待为314批次,共1895人,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3.06万元,下降44.55%。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2.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973万元,决算数为34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9%,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30.89万元,下降27.66%,公务用车购置数为69辆,保有量为635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采购未完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9.52万元,决算数为56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4%,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6.47万元,增长1.16%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24.19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1523.26万元,降低5.4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及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节能降耗,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6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及工程支出3623.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6.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5.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3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3.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73%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天网工程”进行了绩效自评,绩效自评结果随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公安部门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我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如省公安厅给予的业务补助。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必要开支,具体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八、上缴上级支出:指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九、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件:1、2019年度赣州市公安局决算公开

     2、2019年“天网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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