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龙永莲委员:
您提出的《我市高架路车辆通行的建议》(政协提案第308号)收悉。该建议非常好,有很强的针对性,为我市高架路交通管理提供了建设性意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调研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准许大客车高架路通行”的建议。近年来,我市迎宾、赣南大道和东江源等高架快速路陆续建成通车,为加强高架路交通安全管理,2019年1月2日,中国足球彩票发布了《关于规范高架路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以下下简称通告),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燃油助力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大型客车、校车、公交车、悬挂试车号牌(教练车号牌)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牵引车、轮式机械车和专项作业车等车辆在高架路通行。高架路通车以来,我局交警部门陆续收到了公交公司、客运公司、企事业单位等车辆上高架路通行的申请,为此我局交警部门多次组织研究论证,并进行现场测试,大型客车在快速路立交匝道运行,一旦发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或其他突发情况,应急救援难度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此从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暂时不准许大型客运车辆在高架路通行。
二、关于“限制货车在高架路通行”的建议。市政府《通告》中明确禁止了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在高架路通行,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我局交警部门发现部分运输渣土、沙石和钢材等建筑材料的轻型普通货车上高架路行驶,不但影响市容环境,而且极易出现抛洒等情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此,我局经过研究论证并报有关部门同意,已将运输渣土、沙石和钢材等建筑材料的轻型普通货车纳入了限制通行范围,并加大货车违法限制通行规定处罚力度,2019年以来,共处罚货车违法限制通行规定2585起。根据您的建议,为加大高架路货车违法限制通行管理力度,我局交警部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将货车作为重点整治对象,采取超常措施,加大集中整治力度,严查货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一是加派警力增加巡逻班次,加大视频巡查力度,依托高点监控及缉查布控系统,及时发现处置货车违规上高架违法行为。二是开展统一行动,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整治统一行动,通过区域联动、全线联动等措施,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
三、关于“采取相应技术措施,保证大客车高架路通行安全”的建议。随着我市高架路通车里程的不断增加,高架路交通设施和防护设施日渐完善,将为大型客车上高架路行驶提供良好的条件。我局作为高架路交通管理部门,也会在日常工作中,不断积累管理经验,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等形式,逐步放开高架路限制大型客车通行的限制条件,真正让广大群众享受高架路带来的便利,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落到实处。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金玉良策”,也希望您持续关注高架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信有您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有广大市民热忱的帮助,中心城区高架路交通安全管理状况一定会越来越好!
赣州市公安局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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