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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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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市委会:

首先,非常感谢贵会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贵会提交的《关于筑牢道路交通安全屏障的建议》收悉,对我们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屏障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我局为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公路发展中心为会办单位,四个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一、关于“层层压实安全监管责任”的建议。我市坚持把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党委政府工程统筹推进,推动构建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一是争取党政高位推动。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今年以来,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吴忠琼和市长李克坚多次深入实地调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现场办公解决问题。李克坚市长4月份召开专题会议,调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还亲自挂帅督办50处事故多发隐患路段。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市县两级道专委作用,成立由公安、交通运输、公路、应急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常态化调度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三是督导考核高压促动。推动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常态督查内容,今年,市四套班子成员率20个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将道路交通安全落实情况列入重要督导内容。市道专委也派出10个督导组,对全市道路隐患治理进行了专项督导,压紧压实了隐患整改责任。同时,已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列入对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及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推动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走深走实。

二、关于“狠抓源头隐患治理”的建议。“管好人”方面,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了“三超一疲劳”、酒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异地交叉执法、加大“零点”夜查频率等方式,严查酒醉驾、超员、超速、货车超载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了严管严查高压态势。组织开展了两轮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驾乘两轮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同时,还加强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全面落实中小学交通安全第一课,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号、农村大喇叭等宣传阵地,采取曝光重点违法、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等方式,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全面提升群众交通安全出行意识。今年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8万余起,其中酒醉驾1.17万余起、无证驾驶4万余起、超速18万余起、超员4400余起、货车超载1.7万余起、驾乘两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40万余起,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七进”活动6000余场次,曝光重点交通违法6期,典型交通事故案例210余个。“管优路”方面,交通运输部门以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精细化提升行动工作为载体,全面统筹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工作,加大对临崖临水、急弯陡坡、平交路口以及穿乡过镇等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公路隐患按轻重缓急制定分类治理计划,明确责任领导及完成时限,落实资金、挂图作战,全面开展隐患治理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已排查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836处,上报省级督办63处、市级督办209处、县级督办564处,已完成治理759处,整改率达90.4%。“管住车”方面,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建立了重点车辆信息排查比对工作机制,将车辆登记信息及营运登记备案信息进行碰撞,对不符合要求的重点车辆予以清理。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了道路运输安全智能管理平台,将2920辆“两客一危”重点车辆接入平台,通过加装智能监控设备,实现对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时动态监控。推动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列入《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赣州的决定》,全市交通运输部门构建了由单位领导、业务科(股)室和企业组成的三级网格架构,明确了各级安全生产网格管理职责,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290家企业纳入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

三、关于“强化相关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的建议。在强化非法营运联合治理方面,今年5月29日,市公安局联合交通运输局下发了《赣州市开展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百日整治行动,充分整合相关部门优势资源,实现对非法营运车辆精准查处,全市已查处非法营运案件286起。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公安部门依托视频监控及卡口数据资源,开展数据分析研判,将涉嫌非法营运车辆相关信息抄送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将近年来查获的非法营运车辆信息抄送至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依托科技手段开展精准查缉,目前525条非法营运车辆信息实现了共享。在加快农村公共交通网络建设方面,交通运输部门结合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精细化提升行动,加大项目资金投入,持续加大农村公路新改扩建工作,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100余公里。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加大镇村公交建设力度,不断优化农村地区公交班线,提升农村地区公共交通运力,解决农村地区群众出行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开通农村客运班线1985条,配备公路客运车辆800余辆。在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方面,2022年4月27日,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农村“两站两员”建设标准及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为最大程度整合基层应急管理网格队伍资源,2022年12月6日,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深化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应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将农村“两站两员”纳入整合范围,目前应急管理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公安交警部门也将持续跟进,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在加大立法和政策支持方面“老年代步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重点,也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您提到的限制通行、设置过渡期以及回收补贴报废等措施,目前在我市难以实现,如采取限制通行,2019年章贡区人民政府发布了限制通行通告,在章江新区对三(四)轮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采取了限制通行措施,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存在“治标不治本”的问题。如设置过渡期及回收补贴报废,以“超标”两轮电动车为例,2018年市人大发布了《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超标”两轮电动车过渡期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市人大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超标”两轮电动车过渡期结束如何管理问题,经有关部门论证,提出了回收补贴报废措施,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予以支撑,实现难度较大。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破解“老年代步车”交通安全管理难题。

当前,我市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人数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仍然高位运行,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居高不下。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提升交通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筑牢道路交通安全屏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金点子”,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会越来高!

赣州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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