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赖敏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赣州-石城高速公路沿线隧道提速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主动与高速交警等部门的对接,协调跟进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下辖的支队、大队负责,提案所涉的厦蓉高速、济广高速、泉南高速相关路段的业主单位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路段限速调整工作由该公司负责。对此,我们分别致函省公安厅交管局高警总队直属七支队、直属八支队及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根据你们的建议商请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反馈,公司已部署启动高速公路相关路段限速调整工作,经组织工程咨询单位对相关路段进行限速调整评估,厦蓉高速、济广高速、泉南高速隧道限速拟上调至每小时90公里或100公里。评估方案经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进行限速调整。下一步,我们将与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单位保持联络,持续关注限速调整工作进展,并及时向你们反馈。
虽然您所提建议针对高速公路,但对我们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亦深有启示,衷心感谢你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你们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赣州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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