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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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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民政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民政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民政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民政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是人民政府为民排忧解难,扶贫济困的职能部门。民政工作内容纷繁复杂,有二十四个大项,110多个小项,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包括救灾救济、移民安置、城市低保、农村五保、农村养老保险、社会福利等。二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工作,包括社区建设、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等工作。三是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方面的工作,包括优抚安置、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和管理、军供保障工作。四是管理专项社会事务方面的工作,包括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孤儿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工作。工作对象人多面广,遍布所有的村庄和居委会,涉及所有的家庭。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二)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三)组织开展救灾工作;负责全市灾情的核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协调全市性救灾捐赠活动;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开展经常性扶贫捐赠活动;负责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各种慈善组织开展扶贫济困工作。

(四)建立并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配、管理和监督使用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五)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服务等级标准;对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并监督实施扶持保护政策;指导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和管理;稳步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六)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评定和伤亡抚恤,以及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社会优待和为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农村退役士兵两用人才的培养、开发和使用工作;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

(八)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负责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积极倡导文明、节俭的丧葬习俗。承办市、区殡葬服务和管理工作;涉港澳台华侨收养儿童的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负责乡(镇)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城市街道名称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组织设置和管理地名标志,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

(十一)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工作,查处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法活动;指导各县(市、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主管万安库区和上犹江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处理好两大库区移民的遗留问题。

(十三)指导农村养老保险、军供站和老龄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8个,包括:市民政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军供站、市慈善会办公室、市殡葬管理所、市救助管理站、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市革命烈士纪念馆。

第二部分 民政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20164.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8661.85万元,较上年增长37.82%;本年收入合计11502.22万元,较上年下降12.41%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341.52万元,占81.21%;事业收入1901.01万元,占16.52%;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259.67万元,占2.2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支出总计20164.0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991.76万元,较上年增长37.82%,年末结转和结余12840.27万元,较上年增长48.2%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418.19万元,占77.49%;项目支出1573.56万元,占22.5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83.04万元,决算数为541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9%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51.6万元,决算数为615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8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47万元,决算数为9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4%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027.68万元,较上年下降17.35%;商品和服务支出4048.8万元,较上年增长64.1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76.13万元,较上年增长53.74%。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4048.8万元,较上年增长64.13%。其中:办公费146.42万元,印刷费2.75万元,咨询费7.97万元,手续费2.81万元,水费3.39万元,电费20.72万元,邮电费6.9万元,取暖费0.91万元,差旅费21.17万元,维修费252.26万元,租赁费12.31万元,会议费7.95万元,培训费1.61万元,公务接待费42.57万元,专用材料费1128.5万元,专用燃料费0.3万元,劳务费54.37万元,委托业务费2175.65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福利费12.4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83.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86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6.3万元,决算数为126.56万元,完成预算的86.5%,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1.01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92万元,决算数为 42.57万元,完成预算的 61.76%,决算数较上年增长7.14 %,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加重,接待人次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68万元,决算数为83.98万元,完成预算的118.81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7.35 %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5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殡葬所、救助站用车。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对城市低保、高龄补贴、道路标牌制作三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得分均为100分。评价资金总计5975.79万元,占全年预算支出项目的66.11%。局属单位中赣州市老龄办开展了201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得分为88.5分。

第三部分 民政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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