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是赣州市民政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2003年8月1日由赣州市收容遣送站改名而来。赣州市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于2010年12月1日挂牌成立,与市救助管理站合署办公。站址在赣州市水东镇马祖岩村青龙山,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5700方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发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履行救助管理工作职责,对赣州市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临时性的救助,对流浪少年儿童实行临时性的救助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院内综合大楼旁设有未成年人素质拓展中心,用于对来站的流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另救助站内设有家暴庇护中心,对家庭纠纷进行调解,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编制人数小计1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4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2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2人。离休人数小计7人,退休人数小计7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救助管理站收入预算总额为11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6.01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救助工作增加;财政拨款收入193.56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977.4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救助管理站支出预算总额为11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6.01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救助工作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3.56万元;项目支出1057.4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7.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万元,其他支出5.8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赣州市救助管理站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9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9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6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业务用车3辆。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八)《市救助站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单位本级)
1.市救助站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主要用于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临时陷入困境的人员和未成年人实施人性化服务管理,不断增强救助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立项依据:《《江西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纪要》精神:“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建立稳定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工作存在的救助资金不足、工作经费缺乏问题。工作经费原则上县级救助管理站机构不得低于5万元,设区市不得低于50万元”。
(3)实施主体:赣州市救助管理站
(4)实施方案:主要用于站内日常运转,救助对象的食宿,护送返乡,寻亲,教育矫治;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受家暴妇女临时保护;救助宣传,以及重大活动、节假日、寒冬酷暑等站外专项巡查救助工作。
(5)实施周期:2021-01-01至2021-12-31
(6)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服务宗旨,以强化救助管理为重点,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临时陷入困境的人员和未成年人实施人性化服务管理,不断增强救助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赣州市救助管理站"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4.1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3.2万元,比上年减0.8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单位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六)机关运行费-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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