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救助管理站2020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赣州市救助管理站主要职责
二、赣州市救助管理站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赣州市救助管理站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赣州市救助管理站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是赣州市民政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2003年8月1日由赣州市收容遣送站改名而来。赣州市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于2010年12月1日挂牌成立,与市救助管理站合署办公。站址在赣州市水东镇马祖岩村青龙山,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5700方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发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履行救助管理工作职责,对赣州市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临时性的救助,对流浪少年儿童实行临时性的救助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院内综合大楼旁设有未成年人素质拓展中心,用于对来站的流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另救助站内设有家暴庇护中心,对家庭纠纷进行调解,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情况
本单位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0年年末编制数14人,年末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7人。其中,正科级0名,副科级3名。
第%1部分 2020年赣州市救助管理站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赣州市救助管理站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站2020年度收入总计1623.9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26.58万元,较2019年增加352.40万元,增长27.72%;本年收入合计997.32万元,较2019年减少74.76万元,下降6.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7.24万元,占97.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占1.00%;其他收入10.08万元,占1.0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站2020年度支出总计1623.9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36.57万元,较2019年减少8.35万元,下降1.29%;年末结转和结余987.33万元,较2019年增加360.75万元,增长57.57%。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流浪乞讨人员流动减少,救助支出相应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29.40万元,占36.04%;项目支出407.18万元,占63.9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站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8.49万元,决算数为63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5.87万元,决算数为60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1%。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7万元,决算数为1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5万元,决算数为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1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福彩公益金补助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9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95.78万元,较2019年增加65.46万元,增长50.23%。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政府奖励性工资列在本科目。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06万元,较2019年增加15.30万元,增长142.19%。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进一步加大了街面巡查、寻亲鉴定等业务。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1万元,较2019年减少63.84万元,下降95.35%。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减少、政府奖励性工资列在工资福利支出科目。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站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38万元,下降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无变化。因公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3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未进行公务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完成车改,已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站2020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26.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4万元,增长54.02%。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进一步加大了街面巡查、寻亲鉴定等业务。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站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业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赣州市救助管理站”等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能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服务宗旨,以强化救助管理为重点,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临时陷入困境的人员和未成年人实施人性化服务管理,不断增强救助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站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2020年度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我站严格执行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实施细则》和相关部门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的原则,全力以赴,抓好对救助人员的求助接待、管理服务、宣传教育、护送返乡、主动劝导救助、定点医院托养服务、未成年救助对象及留守儿童的帮扶等工作,2020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805人次,其中:未成年人56人次,精神病人173人次,护送特殊人员(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老年人、残疾人)返乡166人次,医院滞留无名氏精神病人39人,定点托养对象7人;二是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较好地发挥了救助站的“稳定器”和“安全网”以及民政救助部门的“兜底线、救急难”作用。发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流浪乞讨人员寻亲宣传力度不够;二是群众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了解不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层面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宣传;二是加大"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主题宣传活动力度,让市民朋友更好地了解救助管理机构的工作,更多地关注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状况,提高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公众知晓率及参与率。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市救助站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部门概况
(1)部门基本情况:赣州市救助管理站是赣州市民政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2003年8月1日由赣州市收容遣送站改名而来。赣州市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于2010年12月1日挂牌成立,与市救助管理站合署办公。站址在赣州市水东镇马祖岩村青龙山,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5700方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发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履行救助管理工作职责,对赣州市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临时性的救助,对流浪少年儿童实行临时性的救助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院内综合大楼旁设有未成年人素质拓展中心,用于对来站的流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另救助站内设有家暴庇护中心,对家庭纠纷进行调解,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部门内部管理情况:本单位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4名,现有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7人。其中,正科级0名,副科级3名。我站严格执行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实施细则》和相关部门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的原则,抓好对救助人员的求助接待、管理服务、宣传教育、护送返乡、主动劝导救助、定点医院托养服务。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民政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负责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受害妇女提供庇护救助。
2、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支出情况:项目支出80万元,用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经费。
2020年,我站严格执行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实施细则》和相关部门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的原则,全力以赴,抓好对救助人员的求助接待、管理服务、宣传教育、护送返乡、主动劝导救助、定点医院托养服务、未成年救助对象及留守儿童的帮扶等工作,2020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805人次,其中:未成年人56人次,精神病人173人次,护送特殊人员(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老年人、残疾人)返乡166人次,医院滞留无名氏精神病人39人,定点托养对象7人。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较好地发挥了救助站的“稳定器”和“安全网”以及民政救助部门的“兜底线、救急难”作用。
3、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1)评价得分及等级标准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执行预算。
(2)履职能效情况: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坚持“救助最困难的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宗旨,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陷入困境的人员及未成年人实施了人性化服务管理,得到了上级部门、社会各界赞誉和受助对象的好评。
(3)管理效率情况:坚持“救助最困难的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宗旨,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陷入困境的人员及未成年人实施了人性化服务管理。
(4)服务满意度情况:全年无投诉现象。
(5)可持续性: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坚持“救助最困难的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宗旨,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陷入困境的人员及未成年人实施了人性化服务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三)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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