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民政部门是主管全市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是人民政府为民排忧解难,扶贫济困的职能部门。民政部门具体职责分为三个方面:一是保障民生方面,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促进慈善等工作;二是发展民主方面,包括创新社会治理、促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等工作;三是服务社会方面,包括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边界管理、婚姻殡葬、儿童收养、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1年赣州市民政局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赣州市民政局本级、赣州市民政干部培训中心和赣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39人,其中:行政编制数2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小计3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9人,行政在职人数29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42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1)
第三部分 赣州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747.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18.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执行加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7.7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89.5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民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747.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18.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执行加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71.78万元,项目支出2175.6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1.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9万元,其他支出453.9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赣州市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57.7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7.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赣州市民政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50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30万元,项目支出97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85.56万元,较上年增加41.53万元,增长9.35%。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赣州市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社区居委会补助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通过市级补助,达到城镇社区组织书记、主任“社区正职”报酬不低于新录用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公务员转正定级后一级科员工资水平(基本工资+规范津补贴),社区副职报酬达到正职报酬的80%,一般工作人员报酬达到正职报酬的70%水平。
(2)立项依据: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 中国足球彩票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市办字〔2020〕24号)。
(3)实施主体:赣州市民政局
(4)实施方案:以2021年5月社区工作者为基数,由中心城区所在区和其他县(市、区)民政部门调查,向市民政局填报城镇社区工作者名单,市民政局审查汇总后提出初步补助意见,报市财政局审核,两家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市政府请示,并按市政府批复,协助市财政局行文。
(5)实施周期:2021年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5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1表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赣州市民政局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2.3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5.35万元,较上年减少1.35万元,下降20.1%,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17万元,比上年减少4.42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反映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二)其他民政管理事物支出-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物、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三)儿童福利-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四)老年福利-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五)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八)临时救助支出-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十)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十一)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费-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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