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殡葬管理所2023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赣州市殡葬管理所为市民政局下属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殡葬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市政府有关火化的规定,承担章贡区及邻县(市)的殡仪服务工作;受市民政局委托,承担市殡葬管理有关执法任务,对违反殡葬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丧葬用品市场。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赣州市殡葬管理所内设部门10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车队、火化车间、太平间、殡仪服务中心、礼厅、公墓区、公墓服务中心、引导中心。编制人数小计4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40人。实有人数3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5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35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6人。
2023年单位预算表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赣州市殡葬管理所收入预算总额为7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3.96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实有资金)预算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无名尸处理费;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1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6.9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0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赣州市殡葬管理所支出预算总额为7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3.96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实有资金)预算减少。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项目支出7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3.9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3.9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赣州市殡葬管理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8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无名尸处理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项目支出8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014.3万元,其中:货物预算52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2494.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1辆,业务用遗体接运车10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4辆。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赣州市殡葬管理所对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赣州市殡葬管理所执收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赣州市殡葬管理所预算安排项目3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7500万元,其中:2023年赣州市殡葬管理所执收工作经费项目850万元,2023年赣州市殡葬管理所执收工作经费项目4960万元,非税执收成本1700万元。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第二部分附表。
(十)重点项目:2023年赣州市殡葬管理所执收工作经费
⑴项目概述:2023年赣州市殡葬管理所殡葬业务成本、房屋修缮、公墓区零星维修及环境卫生清理、采购火化机、遗体接运车、监控设备、碑石等费用。
⑵立项依据:在此填写政策文件或部门三定方案文件有关内容
⑶实施主体:赣州市殡葬管理所
⑷实施方案:按程序及时完成中心城区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为已售墓地提供骨灰安葬服务;为有需要的家属提供文明、绿色的殡葬延伸服务。在清明、中元、冬至前开展公墓区环境卫生清扫及鲜花绿植培植工作,保障清明、中元、冬至等赣南传统祭祀节日市民文明祭扫。按计划完成公益性墓地设计、招标、建设等工作。
⑸实施周期:每年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4960万元。
⑺绩效目标:推动绿色殡葬改革,倡导绿色、文明、低碳的殡葬服务方式,提高人民群众惠民殡葬服务享受率,提升各项殡葬服务水平。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赣州市殡葬管理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殡葬: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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