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民政局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民政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赣州市民政局是市政府重要组成部门,核心职能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基本民生保障方面,包括社会救助、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慈善事业促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残疾人社会福利等工作。二是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包括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组织党建、福利彩票管理等工作。三是基本社会服务方面,包括养老服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养老服务科,另设机关党委。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42人,其中在职人员4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2470.4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减少1024.49万元,下降29.31 %;本年收入合计2470.41万元,较2021年增加1001.80万元,增长68.20%,主要原因是:本年发放行政人员上年度基础绩效奖,预发放退休干部基础绩效奖。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470.4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2470.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470.41万元,较2021年减少1024.49万元,下降29.31%,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已完工,工程款支付较上年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514.93万元,占61.32%;项目支出955.48万元,占38.6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6.43万元,决算数为247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35%。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5.20万元,决算数为197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1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在职人员和退休干部的绩效奖和收到上级下达的民政专项资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74万元,决算数为11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68%,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及缴费标准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50万元,决算数为4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16%,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及缴费标准调整。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27.7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财政下达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4.9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07.02万元,较2021年增加417.48 万元,增长70.81%,主要原因是:本年发放行政人员上年度绩效奖。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30.28万元,较2021年减少212.22万元,下降39.1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0.17万元,较2021年增加74.06万元,增长205.10%,主要原因是:本年预发放了退休老干部基础绩效奖。
(四)资本性支出67.45万元,较2021年增加67.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购入办公设备。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2万元,决算数为6.5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9.86%,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56万元,下降7.8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2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6.8万元,决算数为6.5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9.11%,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56万元,下降7.8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72批,累计接待42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接待各级民政部门来访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车改革后,我局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车改革后,我局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车改革后,我局无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车改革后,我局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76万元,降低26.6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4.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9.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4.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4.4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我单位未占用车辆。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2499.3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养老服务体系市级补助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为持续提高我市养老院服务质量,聚焦解决特困供养机构特别是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管理服务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切实优化特困供养机构服务供给,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及年度重点工作安排,2022年对全市乡镇敬老院实施改造提升“暖心工程”。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围绕乡镇敬老院老年人居住、饮水、洗浴、如厕、就医等方面存在不便问题,大体按照基础型占比10%、优质型占比60%、精品型占比30%的目标分类施策,实行改造提升。除新建、征用为隔离点等暂不实施的敬老院外,2022年完成全市215个乡镇敬老院实施改造提升“暖心工程”,有效实现老年人居住能安心、手边有热饮、洗浴有保暖、如厕更安全、活动更丰富、就医更方便。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15个乡镇敬老院实施改造提升“暖心工程”,总投入资金约2.9亿元。市级财政对全市62个精品型乡镇敬老院给予共2000万元补助。 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暖心工程”,实现老年人居住能安心、手边有热饮、洗浴有保暖、如厕更安全、活动更丰富、就医更方便。 2.阶段性目标。2022年3月底前,完成全市乡镇敬老院调查摸底工作。4-10月,各县(市、区)按照工作目标,对照主要任务,针对不同类型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并组织实施,扎实推进“暖心工程”。11-12月,各县(市、区)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对“暖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成果验收。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聚焦解决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服务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高效。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62个接受补助的乡镇敬老院。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绩效评价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采取数据对比,标准和抽样调查相结合,同时辅以访谈、研讨、审计等方法。 4.绩效评价标准。依据绩效评价基本原理,分别按照计划标准、 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制定。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本次评价大致分为评价事前准备工作、审核分析材料、综合分析评价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简述如下: (1)评价准备工作。赣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为此次评价工作组织者,确定本项目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估时间及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布置相关自评工作。 (2)收集审核分析材料。项目组收集审核项目资料,通过查阅资料、汇总进展、实地抽查对项目开展评估。 (3)综合分析评价。项目组对有关材料进行分析整理,按照绩效评价要求,认真开展了绩效评价,形成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见附件。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满分10分,得分10分) 1.项目立项情况(满分2分,得分2分)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及部门职责,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要求。 2.绩效目标情况(满分4分,得分4分)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了年度总体目标为:通过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暖心工程”,实现老年人居住能安心、手边有热饮、洗浴有保暖、如厕更安全、活动更丰富、就医更方便。根据项目目标设置了三个一级指标,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又设置了四个二级指标,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效益指标设置了两个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上述项目目标的设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项目单位的职责密切相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也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3.资金投入情况(满分4分,得分4分) 《关于下达2022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赣市财社字〔2022〕82号)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00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2000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满分30分,得分30分) 1.财务管理情况(满分8分,得分8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2分,得分2分) 《关于下达2022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赣市财社字〔2022〕82号)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2分,得分2分) 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支出审批手续完整,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规定。 (3)预算执行率(满分2分,得分2分) 预算资金能够按照规定拨付,预算执行率100%。 2.项目管理情况(满分22分,得分22分) (1) 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有效性(满分6分,得分6分) 项目实施单位对养老服务机构实施监管并提供政策保障,据实支出,确保项目实施完善,合规合法。项目的实施能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质量控制情况(满分8分,得分8分) (3)公开宣传情况(满分4分,得分4分) (4)资料报送情况(满分4分,得分4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满分20分,得分20分) 1.实际完成率(满分10分,得分10分)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00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2000万元。实际完成率100%。 2.项目验收通过情况(满分10分,得分10分)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强化监管机制,验收及时通过。 (四)项目效益情况(满分40分,得40分) 1.综合效益(满分20分,得分20分) 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乡镇敬老院老年人居住能安心、手边有热饮、洗浴有保暖、如厕更安全、活动更丰富、就医更方便,提高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水平,具备一定的可持续性。 2.社会效益(满分5分,得分5分)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了老年人生活水平,改善了生活条件。 3.可持续影响(满分5分,得分5分)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水平,具备一定的可持续性。 4.满意度(满分10分,得分10分)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随机调查,群众的满意度达到100%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现乡镇敬老院老年人居住能安心、手边有热饮、洗浴有保暖、如厕更安全、活动更丰富、就医更方便,提高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水平,具备一定的可持续性。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资金不足。随着养老服务业不断发展,老年人需求不断丰富,现有预算资金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六、有关建议 按照实际需求合理增加财政预算。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和其他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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