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民政部门是主管全市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是人民政府为民排忧解难、扶贫济困的职能部门。民政部门具体职责分为三个方面:一是保障民生方面,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促进慈善等工作;二是发展民主方面,包括创新社会治理、促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等工作;三是服务社会方面,包括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边界管理、婚姻殡葬、儿童收养、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共有5个预算单位,其中:民政局机关为正县级行政单位,下属单位赣州市救助管理站、赣州市儿童福利院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赣州市慈善办、赣州市殡葬管理所为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本部门2020年年末编制数120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91人;年末实有人数116人,其中行政29人、事业87人;退休人员74人。
(三)部门履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打好攻坚战、同步奔小康”的战略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发展。
(四)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1.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赣州市民政部门2020年部门收入年初预算数10403.74万元,年中追加1485.41万元 ,决算数1188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24.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2.50万元、事业收入2367.89万元、其他收入268.4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445.47万元。
2.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赣州市民政部门2020年部门支出合计11889.1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321.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67.56万元,本年支出按支出性质分为:基本支出5382.69万元(人员经费2662.84万元、公用经费2719.85万元)、项目支出2938.90万元,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2808.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03.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5.03万元、资本性支出2264.11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统筹推进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宁都、于都、兴国、赣县4县(区)顺利实现脱贫摘帽,4.5万名城镇贫困群众实现整体性脱贫解困。今年以来,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9.73万户38.59万人、特困供养人员2.72万人、临时救助困难对象2.98万人次,累计支出社会救助资金17.07亿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24亿元,新增城乡低保3.56万人。
(二)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城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激发城镇基层治理新活力。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村“并组设区”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稳妥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目前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77.58%。
(三)全面深化社会事务管理
积极稳妥推进绿色殡葬改革,目前,全市已建成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2413个、遗体火化率进一步提高到98.9%、“三沿六区”已迁坟12.17万穴。新建赣州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占地面积27.1亩、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设计床位数318张,预计今年年底可正式移交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运营管理。顺利实现龙南撤县设市、章贡区水南镇撤镇分设水南街道办事处和章江街道办事处两个街道区划调整。足额保障全市1067名孤儿、150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224名孤儿及时享受孤儿助学金。全省困境儿童和孤弃儿童心理健康评估及心理行为支持性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在我市开展,我市儿童福利工作在2020年全省儿童福利工作会议暨重点业务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
(四)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发展
一是养老服务体系初步构建。目前,已完成县级福利院改造提升16个,19个县(市、区)实现失能特困老人集中照护,全市65.6%乡镇敬老院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改造提升,建设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2503个,覆盖72.2%建制村。二是养老服务领域改革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2934个,新增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124家,市、县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全部建成,其中11个已投入运营,打造“滴滴版”养老服务。推动公办养老机构进行社会化改革,42家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三是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已建成并运营养老项目18个,完成投资24.4亿元,新增养老床位9954张;在建养老项目29个,总投资288.4亿元,设置养老床位17353张。引进崇义县阳明正颐康养综合体公建民营项目(企业投资1亿元、建设床位1000张),预计2021年6月底前可完工并投入使用。
(五)抓好民政疫情防控
制定“1+15”民政疫情防控政策体系,统筹抓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确保服务机构和对象的安全稳定。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有2.58万人参与服务保障,4月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我市创新开展免费代祭活动进行报道。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慈善组织累计收到捐赠资金3325.76万元,收到物资折合人民币1075.99万元。社会组织率全省之先开展疫情防控捐款捐物,全市有450多个社会组织共捐赠资金2424万元、物资折合人民币1342万元,其中市本级捐赠资金1578万元、物资折合人民币941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尤其是政府采购预算不够准确,导致政府采购执行率较低。
2.财务工作水平有待提高。财务工作缺乏创新,尤其是绩效管理工作方面还需学深悟透,强化管理。
3.预算执行率不够高。2020年度调整后的预算数是11889.15万元,当年实际完成支出8321.59万元,预算执行率70%,预算执行率不够高,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大造成的,年末结转和结余3567.56万元。
(二)改进的具体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严格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率。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严格“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提高预算执行率。加快基建项目工程进度,合理规划,及时支付结算相关单位的往来资金,逐步减少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资金。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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