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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10年上半年老龄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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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10年上半年老龄工作总结

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市老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老龄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党组、省老龄办的悉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以贯彻省老龄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为契机,全面部署今年老龄工作

省老龄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召开后,我市及时召开市老龄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市县(市、区)老龄办主任会议进行传达贯彻。412日上午,市老龄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市老龄委全体成员和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县(市、区)、赣州开发区分管老龄工作的领导、老龄办主任,以及部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共计120余人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潘昌坤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就贯彻落实省老龄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精神,做好2010年全市老龄工作提出了重点在老龄规划、养老保障、养老服务、老有所为和农村老龄工作五个方面实现新突破的明确要求。当天下午,接着召开了全市县(市、区)老龄办主任会议,认真贯彻市老龄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对2010年全市老龄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明确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下发了《二○一○年度县(市、区)老龄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323日,市老龄委还召开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在会上印发了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制度并组织学习,各成员单位交流了2009年老龄工作情况和 2010年工作计划,为市老龄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的成功召开做了充分准备。

(二)以落实高龄老人长寿补贴政策为核心,努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从今年11日起,我市年满959085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300200100元以上的长寿补贴,这一在全省率先的举措,其扩面提标的水平也为全省最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将其列入市委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和市政府2010年要解决好的12件民生实事之一。5月上旬,市委办、市政府办派出六个督查组对18县(市、区)和赣州开发区的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进行督查,有力推动了这项惠老政策的落实。为切实做好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赣州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方案》,得到省老龄办的充分肯定,该文件在2010年全省设区市老龄办主任会议上进行了传阅交流。与此同时,市民政局、市老龄办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地长寿补贴发放工作实施细则,做好高龄老人调查统计和登记工作,及时足额将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到位。在长寿补贴发放工作督查结束之后,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以高龄老人本人名义开户、属地化按季核发、消除申报盲区、实行动态管理等四项原则。全市一季度长寿补贴共发放28028人,补贴资金1104.24万元。二季度的发放工作各地正紧锣密鼓地进行,其中寻乌、南康、信丰、崇义等地已发放到位。此外,各地认真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发放工作,1-6月份全市共发放优待证7300余本。认真做好老年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来信来访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以抓好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重点,积极推进基层老龄工作

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在社区逐步建立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广泛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市本级及时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老龄办,具体负责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市民政局、市老龄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任务安排、工作职责、基本原则、建设标准、服务对象与服务方式及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全市18县(市、区)均启动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共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3个(其中城市社区19个、农村社区4个),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组,培育为老服务队伍,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制度和养老服务工作制度,完善服务设施,落实工作经费,积极开展包括住养、紧急救助、日间照料、入户服务、保健康复、法律维权、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等内容的养老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在认真抓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建设,选择条件较好的农村社区同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农村孤寡、高龄、特困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做法,受到省老龄办领导的高度评价。5月中下旬,省老龄办领导来我市检查指导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认为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抓得比较实,服务形式多样,运作方式灵活,工作职责明确,管理规范有序,各类队伍健全,为老服务质量较好,在农村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又一次全省率先。我市一方面认真抓好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已为章贡区人民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争取到省福彩资助资金10万元,其“硬件”设施建设将得到有效改善。与此同时,按照“设施完善、制度健全、班子得力、经费落实、作用明显”五条标准,切实抓好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积极配合省老龄办做好我市纳入全省第四批共24个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试点的物资配送工作。对各县(市、区)老年人口和基层老龄工作状况、开展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按要求上报书面材料。

(四)以评选“赣州十大孝亲敬老之星”为主线,广泛开展敬老助老活动

5月,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在全市开展2010年“福彩杯”“赣州十大孝亲敬老之星”评选活动,并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潘昌坤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树明和市民政局局长李桂生为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老干部局、市文明办、财政局、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团市委、妇联、老龄办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本次评选活动的主题是“孝行天下,关爱老人,共建和谐”,评选办法分申报、审核、评定、表彰四个环节,对评选出的“赣州十大孝亲敬老之星”予以通报表彰,在重阳节期间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1000元的物质奖励。各地各单位积极响应,广泛推荐,按照公平公正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经公开投票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徐永玲等10名同志被评为2010年“福彩杯”“赣州十大孝亲敬老之星”,市政府办已下发表彰通报。同时,我市积极组织参与“第三届中国十大寿星排行榜”评选活动,各县(市、区)老龄办认真收集本地百岁以上老人情况,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市老龄办在全市部署了推荐全国“第二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文艺节目和书画作品工作。此外,春节期间,市、县(市、区)通过走访慰问百岁老人、贫困老人、敬老院老人和召开老同志迎春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开展了敬老助老活动。

(五)以提高传媒用稿率为目标,不断加大老龄宣传力度

在市老龄办一系列关于加强老龄信息与宣传工作举措的推动下,全市老龄工作者充分利用《中国老年报》、《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中国社会工作》、《江西日报》、《赣南日报》、《赣州晚报》等报刊和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民政部等门户网站以及《江西老龄工作》等信息刊物,对我市各地老龄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工作动态进行了全方位宣传报道。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全市老龄系统已在相关媒体用稿50余篇,有效提升了赣州老龄工作的知名度,扩大了老龄工作的社会影响。同时,注重加强老龄工作宣传阵地建设,认真办好《赣州老龄工作》信息刊物,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市老龄系统还开展了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专题调研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今年是创业服务年,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提高创业服务水平,优化发展政务环境,践行以人为本、为老服务的老龄工作宗旨,建设务实、廉洁、高效的老龄工作部门,市老龄办及时制定方案,积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破解事业发展难题,就“八查八看”、“六不让”和“五查五看五解决”进行专题讨论,坚持百分制绩效考核措施,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务实型、廉洁型“五型”机关,塑造“五型”干部。为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能力和业务能力,市老龄办制定了《关于加强业务学习的补充办法》,以形成人人为单位争先创优尽心尽力、勤奋工作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增设职能科室,增加人员编制,办公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半年来,我市老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如:创新老龄工作的思路不宽、基层老龄工作发展不平衡、工作经费严重短缺、办公条件亟待进一步改善等。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按照全年工作思路,下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基层老龄工作

1、继续抓好我市纳入全省第四批共24个村老协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适时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试点质量。

2、认真搞好调查摸底,为申报全省第五批村老协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提前做好准备。

3、积极做好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逐步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顾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抓好赣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1、根据上级要求,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和市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贯彻落实《赣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赣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草案),争取将有关重要内容和指标纳入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三)抓好老年维权工作

1积极争取市人大等部门的支持,对我市贯彻落实《老年法》、《江西省实施〈老年法〉办法》及各项老年优待政策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2、进一步建立健全老年维权工作网络,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不断拓展老年法律服务渠道,扩大老年法律援助覆盖面。

3、按照《江西省老年优待证发放和管理规定》,切实做好《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严格办证程序,严肃办证纪律。

4、深入开展“银龄行动”,充分发挥老年人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维护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权。

(四)抓好老龄宣传工作

1、切实抓好老龄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年终开展全市老龄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评比,兑现奖惩,促进老龄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再上新台阶。

2、认真做好“赣州十大孝亲敬老之星”评选表彰和向全省推荐敬老先进工作。

3、重阳节期间,在全市广泛开展庆重阳敬老助老活动,并依托各新闻媒体,切实做好重阳节敬老助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抓好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1、积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2、认真开展老龄政策综合调研,按时上交调研文章,进一步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

3适时举办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老龄干部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认识,稳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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