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唐伟华代表:
您在市人大五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户籍人口982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人145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4.8%。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及孤独老人的增长在逐步加快,传统的几代同堂逐步解体,家庭小型化已成为必然趋势,传统家庭养老已面临挑战。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2020年,全市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达到107.95亿元,有力推动了包括老年人养老服务工作在内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一、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局出台《关于在主题教育期间聚焦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突出问题的通知》(赣市民字〔2019〕119号)和《赣州市养老服务体 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赣市办字〔2019〕102号)等相关文件,会同市财政局出台《赣州市养老服务市级资金补助办法》和《赣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同时结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等工作,在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发动邻里互助,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安、助娱等基本养老服务,目前,全市有具备助餐等功能的农村互助(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共2538个,覆盖率占73%;全市开展关爱空巢、留守老人志愿服务活动2835次,参与人数达37520余人。
二、加大财政投入。全力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市本级财政持续多年安排资金专项支持农村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其中2021年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3000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资金200万元;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2020年,全市各级财政积极争取上级资金801.2万元,用于支持包括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在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赣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明确:对2019-2020年开工新建的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符合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队伍、有制度且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娱等的基本要求,市级财政按每个站点3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2020年,市本级财政下达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及运营补助资金2453.31万元,其中支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1536万元。2021年将根据实地验收情况拨付资金。
三、注重专业引领,推进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我局积极推动出台《赣州市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着力构建康养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完善康养服务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组织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程”,计划到2022年,培养培训各类康养服务人员2万人次以上,其中养老护理员8450人次以上。目前,全市共举办养老服务相关培训61期、培训人员5669人次,公益岗位中共有84个社区养老岗位。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人社局继续跟进相关政策,积极推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并加大家庭服务、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争取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公益性补贴岗位。让更多的农村老年人得到专业照料,提升老年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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