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关注和解决失独人员看病养老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3月,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共1677户、2545人,其中,失独家庭1262户、1901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415户、644人。此类家庭,多为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城镇职工的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多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上,大多数无法纳入低保范围。由于存在城镇职工受计划生育政策约束性更强等现实因素,全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分布,呈现出中心城区多偏远县少、城镇多农村少的特点。
全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统计情况
保障类别 及数量 类别 |
户数(户) |
人数(人) |
纳入低保 |
纳入特困供养(人) |
特困集中供养(人) |
临时救助 |
独生子女死亡 |
1262 |
1901 |
349 |
172 |
80 |
29 |
独生子女伤残 |
415 |
644 |
200 |
24 |
7 |
5 |
二、民政政策扶助情况
(一)生活保障方面
一方面,加大计生特殊家庭财政救助保障力度。对计生特殊家庭认定为城乡困难群众身份的,按照赣州市民政局 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赣市民字〔2022〕13 号)给予相应生活保障救助。另一方面,落实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等扶助政策。目前,我市凡年满80至84周岁、85至89周岁、90至94周岁、95至99周岁、10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分别领取50元、100元、200元、300元、1000元的高龄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养老服务补贴为每人每月50元。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80元,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特困自理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二)养老照料方面
一是养老机构集中供养服务。我市出台了《赣州市公办养老院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试行)》,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我市经济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入住服务需求。目前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后,还有床位剩余,失独老人可以按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向辖区内的公办养老机构申请入住,着力解决“老有所养”问题。
二是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我市从“十四五”时期开始每年为22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给老年人家庭安装扶手、防滑垫、报警器,改蹲式坐便器为简易马桶等。出台了留守老年人探视巡访制度,由党员、志愿者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伍定期上门为空巢、留守、独居老年人提供生活帮助、精神慰藉等服务。章贡区、赣县区、崇义县、安远县等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力量为困难老年人每月提供家政、助餐、医疗等服务,着力解决“老有所依”问题。
三是社区养老服务。我市自2017年被评为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以来,新(改、扩)建了大量社区(农村)养老服务站点。目前全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覆盖100%社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覆盖81.7%行政村。各站点设置了娱乐室、医务室(或临近卫生所)、餐厅、阅览室等,普遍能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娱、助医等服务,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与同龄群体交流、休闲、娱乐。同时,我市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在社区建立小微型养老院,目前每个街道(城关镇)均至少有一个社区嵌入式养老院,为老年人提供日托、全托服务,让老年人在熟悉的社会圈子、社会环境养老,着力解决“老有所乐”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一)关于安排入住养老机构方面。充分发挥政府兜底保障作用,从市级层面加强卫健、民政、财政、教育、住建、人社、医保等政府部门和计生协、残联等社会团体的政策集成和政策联动,推动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赣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的实施意见》,为计生特殊家庭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对60岁以上生活确有困难的特殊家庭扶助对象,属于城镇扶助对象的,免费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或低收费入住社会养老机构;特别是失能或半失能的老人,优先安排入住县级集中照护中心(如县福利院);属于农村扶助对象的,免费入住乡镇敬老院。凡是没有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的计生特殊家庭,免费或低偿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所需经费由属地财政兜底保障。
(二)关于发放护理补贴方面。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又不愿进入公办养老机构的计生特殊家庭,在完善现有扶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与实际生活水平相适应的扶助金发放机制。建议参照南昌做法,对确认符合国家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规定的对象,在国家和省扶助标准的基础上,再按照150元/月·人和300元/月·人的标准增发扶助金。对其中计生特殊家庭中属于特困失能、特困半失能认定对象的,每月发放1200元、300元护理补贴。
(三)关于加快智慧养老建设方面。充分依托各县(市、区)打造的“安康通”“舟楫莲华”等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进康复辅具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应用,积极为享受政府提供养老服务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以及有需要的计生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一键通”、定位手机、报警器等设备,提供线上线下服务,定期开展上门助餐、助洁、助医等助老服务,切实加大对计生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关爱。
(四)关于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和适老化改造方面。继续探索开展家庭照护养老床位工作,将包括计生特殊家庭在内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家庭照护养老床位范围。依托周边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或专业养老机构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庭,将机构的专业照护“搬”到家里。由照护机构根据老年人实际身体状况进行护理等级评定,养老护理员每月定期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如康复、助洁、助医、助聊等服务,按照政府补一点、自己交一点等方式解决家庭照护经费问题。“十四五”期间,每年对包括计生特殊家庭在内的22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安装养老床位、防滑装置、扶手等,安装智能设备,实现一键呼叫。
(五)关于提供上门服务方面。对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自愿居家养老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60周岁以上单身失独老人每月免费提供2小时养老服务,70周岁以上失独老人每月免费提供4小时养老服务。(目前我市对符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人员的服务时长为1.5小时)
计生特殊家庭群体虽小,但他们为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作出了极大贡献,需要我们尽力给予帮扶。感谢您对计生特殊家庭的关注、关心和关爱!
附: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赣州市民政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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