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22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叶孟丰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养老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统筹谋划,加大养老设施和资金投入方面
一直以来,我市坚决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年人养老服务有关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财政职能,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我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运营、农村敬老院建设、农村互助养老设施运营、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工作。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9663.6万元,用于开展全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和支持嵌入式养老院建设、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县级失智照护示范专区和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建设等。二是统筹安排本级资金4607万元,其中2022年2000万元,用于支持全市62个乡镇敬老院“暖心工程”(维修改造),607万元用于支持全市社会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设施新(改、扩)建;2023年2000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是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扶持政策。据统计,全市有35家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共享受一次性建设补贴2205.65万元。全市按实际接收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元的标准落实运营补贴,其中2019年拨付27家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225.12万元,2020年拨付34家民办养老机构346.52万元,2021年拨付45家民办养老机构577.82万元,2022年拨付21家民办养老机构291.72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相关单位,通过政策引导、资源整合等形式和措施,不断加大投入、加强改革创新,持续推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密切跟踪国家投资导向,争取我市更多养老产业项目纳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并给予我市更多的项目资金安排。二是积极落实相关政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支持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发展。
二、关于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人员水平方面
我市积极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培养更多养老服务型人才,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一是优化养老服务专业设置。围绕养老照护服务、老年医疗卫生服务、老年健康促进、智慧养老服务等优化专业设置,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引导扩大养老服务领域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在高职专科扩招专项工作中将养老相关专业作为重点领域予以持续推进,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目前,全市13所中职学校、高校开设养老护理服务相关专业29个。2022年全市养老护理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5837人,2023年拟招生2560人。同时利用赣州丰富的院校资源,加强医养结合机构与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拓展服务人才储存输送基地;依托赣南医学院、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和君学院、华坚科技学校等院校,建立健医养结合机构护理人员培训基地和医养结合机构实训基地,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二是加强职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全技能劳动者竞赛选拔评选表彰机制,丰富技能人才培养载体。近年来,人社、妇联、民政和乡村振兴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促使一大批康养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我局逐年加大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力度,2022年完成40名专业管理人员定向培养,完成2450人次养老护理员业务培训,我市5名参赛选手在2022年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中荣获佳绩,获奖人数及名次居全省第一。不断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中高端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力度、开展在岗员工“回炉”培训等措施,培养多层次、多领域复合型专业人才。三是加大养老护理员补贴政策力度。对拥有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养老服务人员,给予政策补贴和其他支持。对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或事业单位设有社会工作岗位并从事特定社会工作岗位的,可在本单位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初级每月不低于100元,中级每月不低于150元,高级每月不低于260元的标准给予津贴。对全日制高校大学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市财政给予本科及以上毕业生5000元、专科毕业生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四是统筹体制内体制外,通过汇聚志愿服务队伍等各方志愿力量,组建孝老爱亲志愿服务队。组织发动农村党员、乡贤、后备力量、热心群众等组建本土志愿服务队伍,定期为老人开展文化文艺、健康义诊等志愿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大力推动落实养老护理员补贴政策力度激励政策,进一步加大康养职业培训计划实施和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全面提升养老护理等康养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拓宽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渠道;加大市场培育,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等康养职业技能培训,统筹做好政策激励、竞赛选拔、评选表彰等实施保障工作。
三、关于完善医保政策,推进“医养融合”深入发展方面
近年来,市医保局持续优化“两定”医药机构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类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并在对医疗机构定点评估准入时,给子老年护理医养结合类医疗机构额外加2分,优先将老年护理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截至目前,全市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老年护理医养结合头医疗机构共16家,有效满足了城乡居民就医需求。同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支持短板资源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评估范围。一是支持老年护理类医疗机构发展。对该类医疗机构空白县(市、区)按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设置医养结合康复医院或护理院等老年护理机构。纳入定点的医养结合机构收住老年佳院病人的医疗、护理和康复费,可接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据统计,2022年全市16家医养结合类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共计4994.9万元。二是支持村(社区)类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对符合赣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且承担家庭签约的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要求作为乡镇卫生院服务窗口纳入定点管理。截至目前,全市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村卫生室共4413家,有效满足了农村居民就医需求。三是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按照中央决策部署,2016年起,国家在全国选定15个城市进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我省上饶市已列入第一批国家试点城市,制度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扩大试点范国方面,国家遵循稳妥推进的原则,考虑长期护理保险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国外运行时间不长,国内地方间客观条件差异较大,因此我市暂未纳入试点。
为更好促进农村养老“医养融合”,我市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机构的建设。一是加强基层医疗资源供给。推进乡镇卫生院与养老院(敬老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服务衔接,逐步实现卫生院和敬老院“医养结合”的一体化运行服务模式。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今年以来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举办的养老床位471张,安远县北方医院(版石镇)、石城县横江镇卫生院、石城县小松中心卫生院、于都县禾丰中心卫生院、于都岭背中心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工作进展顺利。二是推进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为入院老年人提供服务,全市有155个养老机构内设医院或医务室,于都县11家新建养老院同步建成嵌入式医疗站点,为入院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并获得了江西省政府省长叶建春的充分肯定。三是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老年人相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72.65%以上。全市组建家庭医生团队 3040个,全人群签约率31.67%,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率占 65岁以上常住人口数的52.67%。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联合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部门,推动医养大融合,努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四、关于加强宣传引导,转变农村老年人养老观念方面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积极营造养老服务氛围。我市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围绕打造“一县一中心、一乡一阵地、一村一场所”。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每年利用“敬老月”,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爱老敬老活动。2022年“敬老月”开展了主题为“反诈防骗,敬老助老”的活动。通过开展涉老反诈骗宣传、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智慧助老”、普及老年健康科学知识等丰富多样的活动。二是弘扬敬老、爱老、孝老美德。全市共整治486起不孝行为,依法处理4人,曝光负面典型39人,不孝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孝老敬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各县(市、区)设立热线电话并通过宣传媒介向社会公布,畅通信息渠道,搜集先进典型线索,接受反面典型举报。凡实名举报的,及时调查处理,坚持有诉必查,查实必处,绝不姑息。崇义县、石城县、宁都县等地开设“不善待老人曝光”专栏,对不孝敬老人、不赡养老人等不孝行为进行曝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下一步,我们将致力于提高机构养老认可度。一方面,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老、爱老、助老思想道德教育,切实转变“养儿防老”、“养老机构就是孤寡老人养老的地方”等传统观念,使老年人科学多样选择养老方式,缓解家庭养老压力。另一方面,督促全市养老机构实行阳光管理,进一步加强机构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对外形象,切实改善养老机构软硬件水平,使养老机构让老人感到在家养老一样的感觉,让更多老年人接受和认可社会养老事业。
附件: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赣州市民政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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