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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224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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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小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旧衣回收箱监督管理与利用价值的建议》(第0224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民政部对旧衣回收有明确规定,于2022年3月17日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出台《关于禁止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以慈善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的提示》。为慈善目的,在公共场所设置废旧衣物募捐箱,属于公开募捐活动。根据慈善法的规定,只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近期,个别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在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情况下,打着“慈善”、“公益”等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活动,有的还将公众捐赠的旧衣物销售牟利。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的规定,损害了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形象。现作出如下提示:

    1、为慈善目的,在公共场所设置废旧衣物募捐箱,属于公开募捐活动。根据慈善法的规定,只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2、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废旧衣物公开募捐,应当严格按照慈善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募捐方案,在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本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备案的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并主动公布公开募捐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现冒用本组织名义的,要及时发布公告澄清事实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社会公众参加废旧衣物捐赠活动之前,请先核实活动举办方的合法身份和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cszg.mca.gov.cn)查询相关单位是否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发现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却开展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活动的,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发现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集废旧衣物活动,骗取财产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4、逐步退出旧衣物公益捐赠工作。旧衣物的清洗消毒、分类处理、再生加工、仓储运输、综合利用的成本高,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审批新的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方案申请,不再同意已有项目延期申请,同时引导慈善组织逐步退出废旧衣物回收活动。

二、赣州市出台了对旧衣服回收《赣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形成由市文明办牵头、文明委成员单位联动的工作机制,近年来,市委宣传部牵头发动各市直(驻市)单位志愿者常态化开展旧物循环利用等活动。2016年,“乐帮·衣衣不舍”绿色回收公益项目经赣州市文明办等部门批准,在赣州中心城区启动,各县(市、区)迅速响应参与实施该项目,通过在居民小区内投放环保绿色回收箱的形式,引导居民将家中废旧衣物投放其中,达到了废旧衣物回收再生、减少旧衣垃圾污染环境的目的。2017年,由市志愿者联合会与赣州市衣衣不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实施的旧衣物回收项目,将回收到的旧衣物捐献至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实现变废为宝,助力低碳生活。2019年,龙南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发起的“爱心‘超’链接 乡村暖心行”志愿服务项目面向全社会征集闲置衣物、儿童玩具等,经消毒处理后在公益超市展陈,供经济欠宽裕、有实际需要的家庭免费领取,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7月,市创文办印发《赣州市市直(驻市)单位挂点社区开展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挂点单位工作职责及服务标准,旧衣回收理念深入人心。

下一步,如有发现打着“慈善”、“公益”等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民政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市委宣传部组织市直(驻市)单位干部职工志愿者向市民宣传旧物循环利用等常识。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可建立旧衣物流动站,筛选干净且完好的旧衣物捐献至有需求的困难群体。市创文办督察组开展常态巡查,针对摆放在各小区妨碍居民出行或占用消防通道的旧衣回收箱,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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