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指导县(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综合管理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城市燃气、供水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推进城镇减排的责任,督促、指导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
(三)监督管理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承担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工程验收工作;承担编制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提出中心城区年度城建项目初步计划;负责组织检查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
(四)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建设。
(五)综合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定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心城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六)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
(七)制定全市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
(八)指导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工作。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参与指导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的管理。
(九)承担全市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建设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十)负责制定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智力引进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城乡建设行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建设市场的执法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城乡建设行业各类资质、执(从)业资格的审批、审核报批和管理;依法对中心城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十三)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科级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共有预算单位10个,包括局机关本级和9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117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79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1人;实有人数149人,其中:在职人数103人,包括行政人员2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6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69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1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4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市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225.8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42.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4.4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3.10%,较上年预算增加155.9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21.4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6.90%,较上年预算增加386.5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市城乡建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225.8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42.4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1、基本支出1631.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29%,较上年预算增加315.11万元;
2、项目支出594.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71%,较上年预算增加227.3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3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26%;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9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15%;
3、城乡社区支出1910.4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85.83%;
4、住房保障支出106.0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7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市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04.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3.10%,较上年预算增加155.90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0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9.83%;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9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98%;
3、城乡社区支出1102.1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8.48%;
4、住房保障支出94.2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7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7年市城乡建设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市城乡建设局本级及下属9个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
1、办公费35.8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4.41万元;
2、印刷费0.9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40万元;
3、邮电费2.1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51万元;
4、差旅费21.6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04万元;
5、会议费8.5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5万元;
6、福利费20.5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86万元;
7、日常维修费2.5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82万元
8、办公用房水费2.1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11万元;
9、办公用房电费8.1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99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5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12万元、服务预算83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0.9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7.90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
公务接待费42.93万元,比上年减少2.0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1万元,比上年减少16.79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城乡建设局机关及下属参公单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已进行了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发生。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三部分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城乡社区支出:指赣州市城乡建设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