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指导县(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综合管理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城市燃气、供水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推进城镇减排的责任,督促、指导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
3、监督管理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承担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工程验收工作;承担编制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提出中心城区年度城建项目初步计划;负责组织检查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
4、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建设。
5、综合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定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心城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6、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
7、制定全市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
8、指导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工作。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参与指导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的管理。
9、承担全市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建设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10、负责制定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智力引进工作。
11、指导全市城乡建设行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建设市场的执法监察工作。
12、负责全市城乡建设行业各类资质、执(从)业资格的审批、审核报批和管理;依法对中心城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3、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科级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共有预算单位10个,包括:赣州市城乡建设局(本级)、赣州市城建档案馆、赣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赣州市燃气管理办公室、赣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赣州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赣州市风景名胜管理中心、赣州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办公室、赣州市建设市场督察站。其中:行政编制2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79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1人;实有人数159人,其中:在职人数109人,包括行政人员2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77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1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8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市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93.9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831.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9.9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2.54%,较上年预算减少114.4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46%,较上年预算减少717.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市城乡建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393.9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831.8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1、基本支出125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33%,较上年预算减少372.19万元;
2、项目支出134.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7%,较上年预算减少459.6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8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0.39%;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2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19%;
3、城乡社区支出1064.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6.39%;
4、住房保障支出97.9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0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市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89.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54%,较上年预算减少114.45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8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1.23%;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2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69%;
3、城乡社区支出960.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4.49%;
4、住房保障支出97.9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5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市城乡建设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市城乡建设局本级及下属9个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
1、办公及印刷费33.6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12万元;
2、邮电费0.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32万元;
3、差旅费14.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7.52万元;
4、会议费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5万元;
5、福利费20.7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14万元;
6、日常维修费2.5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7、办公用房水电费3.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38万元;
8、取暖费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0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71.38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30.77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市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8.05万元,比上年减少2.89万元,下降4.2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7.8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
公务接待费40.97万元,比上年减少1.9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8万元,比上年减少0.83万元。主要原因是质监站因扬程治理工程工作量大,从自收自支单位借用车辆。
第三部分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赣州市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城乡社区支出:指赣州市城乡建设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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