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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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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赣州市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市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指导县(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综合管理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城市燃气、供水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推进城镇减排的责任,督促、指导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

(三)监督管理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承担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工程验收工作;承担编制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提出中心城区年度城建项目初步计划;负责组织检查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

(四)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建设。

(五)综合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定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心城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六)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

(七)制定全市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

(八)指导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工作。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参与指导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的管理。

(九)承担全市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建设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十)负责制定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智力引进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城乡建设行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建设市场的执法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城乡建设行业各类资质、执(从)业资格的审批、审核报批和管理;依法对中心城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十三)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科级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0个,包括:赣州市城乡建设局(本级)、赣州市城建档案馆、赣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赣州市燃气管理办公室、赣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赣州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赣州市风景名胜管理中心、赣州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办公室、赣州市建设市场督察站。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112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86人;年末实有人数108人,其中在职人员106人,离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475.1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24.23万元,较2017年减少887.72万元,下降26%;本年收入合计1750.9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498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2.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减少136万元,事业收入减少4.47万元,其他收入增加4.84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727.33万元,占99%;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占0.68%;事业收入0.82万元,占0.05%;其他收入12.75万元,占0.7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2475.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052.19万元,较2017年减少499.56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414.3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85.2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2.94万元,较2017年减少381.59万元,下降47%。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979.13万元,占96%;项目支出73.06万元,占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9.97万元,决算数为199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7.47万元,决算数为  18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43%,主要原因是人员等相关经费追加预算。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26万元,决算数为9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8%,主要原因是基数上调。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8.26万元,决算数为159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09%,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追加预算。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98万元,决算数为12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2%,主要原因是基数上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2.1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127.02万元,较2017年增加64.62万元,增长6.08%,主要原因是医保等基数上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7.17万元,较2017年减少218.39万元,下降46.91%,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4.9万元,较2017年增加180.09万元,增长48.05%,主要原因是经费科目调整。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05万元,决算数为6.64万元,完成预算的9.76%,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5.58万元,下降45.6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97万元,决算数为3.97万元,完成预算的9.7%,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3.74万元,下降48.51%。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内无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28万元,决算数为2.68万元,完成预算的13.9%,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7.53万元,下降86.74%。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进行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支出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3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9万元,增长54.65%,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略有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38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赣州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及租赁网络运营商服务平台(网络运营商服务平台租赁部分)”、“城建档案数字化扫描外包服务”等8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7.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2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开展绩效评价的8个项目均实现了2018年度的总体目标,并按照合同进度要求进行付款。

    组织对“赣州市城乡建设局” 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0.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6.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的评价得分为84.44分,评价结果为良。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城建档案数化扫描外包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建档案数化扫描外包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建档案数化扫描外包服务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新增约一万九千三百卷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工作;二是实现与河北沧州城建档案馆馆藏电子档案异地备份做好准备;三是提高档案查阅效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图纸过于老旧,扫描精度稍有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咨询专业人员。

城建档案数化扫描外包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城建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采取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的模式,确保抽验合格率达到98%。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件1: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城建档案数字化扫描外包服务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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