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市财监字〔2024〕2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自评结果公开如下: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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