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国足球彩票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5﹞9号)有关规定,我局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做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事业的指导、监督、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6个,包括: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赣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赣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赣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赣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江西赣州技师学院。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445人,其中行政编制68人,事业编制377人;年末实有人数601人,其中在职人员367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230人;年末学生人数935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7569.0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682.67万元,较2016年增加6462.95万元,增长153.16 %;本年收入合计16886.36万元,较2016年减少1923.17万元,下降10.23%,主要原因是:因学校基建项目进度情况,赣州技师学院2016年年末结转结余9030.21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975.47万元,占 94.61%;事业收入909.04万元,占5.38%;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85万元,占0.0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27569.0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345.39万元,较2016年增加3503.89万元,增长27.29 %,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增加2379.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41.6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223.64万元,较2016年增加1038.89万元,增长10.20%,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财政年末下达,尚未进行分配、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776.42万元,占65.93%;项目支出5568.97万元,占34.0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513.22万元,决算数为154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6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5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预算56万元。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38.15万元,决算数为919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主要原因是:年中学生人数出现变化。
(三)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2.8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支出预算。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一次性追加专家联谊会项目经费2万元。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07.28万元,决算数为515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87%,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结余以及年中财政收回指标。
(六)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77.74万元,主要原因是:赣州技师学院年中追加预算。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8.38万元,决算数为65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9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含军队转业干部医保费以及年中增加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出年初预算数为249.41万元,决算数为27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5%,主要原因是:本年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10人(不含退休人员),年中新进人员较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65.5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704.89万元,较2016年增加1393.86万元,增长32.33 %,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工资、奖励金标准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47.7万元,较2016年减少179.63万元,下降11.04%,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以及公务招待费减少,节约办公,办公经费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81.96万元,较2016年增加240.84万元,增长10.75 %,主要原因是:拨付市管技工院校助学金增加。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5.97万元,较2016年减少6.71万元,下降29.59%,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减少。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7.65万元,决算数为75.95万元,完成预算的48.18%,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62.07万元,下降44.9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12.39万元,完成预算的82.6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1.72万元,增长16.12%。主要原因是:本年出国两人一批次,较上年增加一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15万元,决算数为48.37万元,完成预算的38.34%,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41.33万元,下降46.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明显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15.18万元,完成预算的94.88%,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22.47万元,下降59.68%。主要原因是:2016年4月已完成公车改革,2017年行政(参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8.6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减少1258.13万元,下降42.8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14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273万元(含分配至各县市区项目)。
共组织对“疾病商业补充保险项目支出”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主要针对城乡贫困人口疾病医疗补充保险的实施对象为各地通过精准识别并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和未进入贫困户建档立卡系统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以下统称城乡贫困人口),按照确保精准度和实现全覆盖的要求给予医疗兜底保障,2017年度项目资金2800万已全部执行到位。
组织对财务独立的6个单位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704.0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6个评价部门平均得分90.82分,最高得分97.2分,最低得分82.5分。被评价部门总体情况良好,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赣州技师学院项目支出涉及基建资金,项目持续时间长,需要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其余单位年末基本结转结余率较低;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新大楼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新大楼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新大楼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局属单位于2017年12月前搬入办公,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二是节约节能,循环利用。
新大楼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大楼于2017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整体工程已答题完工,但物业、窗帘、家具等项目尚未到位,时间紧迫,在有限资金的情况下,最大限度使用资金,12月底前全部落实合同,陆续进场到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以下名词解释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件2: 疾病商业补充保险项目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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