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市财预字〔2019〕25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度赣州市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赣市财预字〔2019〕36号)文件精神,结合2019年度财政预算绩效考核指标要求,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决定对2018年度市人社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自评包括7个2018年财政批复预算项目支出(不含江西赣州技师学院,下同),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所有项目均填写自评表和自评报告(详情见附件)。本次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占本部门预算项目的100%,做到预算项目全覆盖,平均得分98.24分,评价结果较好。
附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村(居)干部养老保险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企业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项目绩效评价
未参保退休人员等三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再就业补助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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