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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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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赣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赣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分  赣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指导并组织全市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建立就业创业服务网络体系;督促检查并具体承办全市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展企业招工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就业训练、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牵头创业赣州建设工作,并开展各类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小额贷款担保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就业服务机构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市就业经费和促进就业资金的筹集、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就业资金和经费的使用。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局下设秘书科、基金财务科、就业科、培训科、失业保险科、企业管理科(创业指导中心)6个职能科室;参照公务员执行事业编制23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县级),副局长2名(正科级),科级职数6名(副科级)。赣州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为局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科级职数一正一副。赣州市就业训练中心为局属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名,科级职数一正一副。

部分 赣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部分  赣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545.72万元,较上年安排减少126.3%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收回就业补助资金782万元造成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94.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8%;上年结余和结转项目支出251.25万元,较上年减少276.4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545.72万元,较上年减少126.3%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收回就业补助资金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47万元,较上年增长1.8%;上年结余和结转项目支出251.25万元,较上年减少276.4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94.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7.27万元,较上年减少0.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5万元,与上年持平;商品和服务支出55.35万元,较上年增长13.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5.3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69万元,增长13.7%。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789.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79.6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无公务用车,无执法执勤用车。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项目情况说明

无项目支出。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赣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9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缩减了公务接待开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技校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技工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反映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费用。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费用。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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