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市本级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 ||||||
序号 | 办理行政事项的行政机关 | 行政事项名称 | 行政事项类别 | 证明事项名称 | 出具证明的单位 | 备注 |
1 | 市文广新旅局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二)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除市辖区及中央驻赣、省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外的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行政许可 | 人员资质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 | 人社部门 | 除职称证书采用告知承诺外,其他材料仍需申请人提交 |
场地来源相关材料(如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 | 房产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门 | 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采用告知承诺,如场地是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 ||||
2 | 市文广新旅局 | 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二)设区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无线业务审批2.无线业务审批 | 行政许可 | 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开展业务的文件 | 本级人民政府 | |
3 | 市文广新旅局 | 小功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 | 行政许可 | 相关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 申办机构所在地同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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