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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文书送达】关于送达温孝琼诉赣州冷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赣市劳人仲字〔2023〕第4号)应诉通知书等仲裁文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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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冷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温孝琼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赣市劳人仲字〔2023〕第4号),申请人温孝琼主张你公司支付代通知金、劳动报酬、赔偿金等合计185800元。因与你公司无法联系,且经电话通知、邮寄等多种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本委定于2023年3月1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5号赣州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7楼705室)开庭审理此劳动争议案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十五日内,如未在期限内领取,即视为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赣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18日

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2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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