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顺烨餐饮店:
本委受理黄志明诉你单位要求工资等事项争议一案(章贡劳人仲速案字〔2024〕第142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章贡劳人仲速案字〔2024〕第142号),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3年12月的双倍工资差额3800元。被申请人于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一方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起诉,又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赣州市章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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