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和全国著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建设步伐,推动全市红色旅游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红色旅游发展的有关部署,把发展红色旅游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为主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补齐发展短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增强发展活力,以融合发展为路径转变发展方式,举全市之力推动红色旅游率先突破,成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点和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红色旅游发展布局更加合理,红色精品景区景点体系更加完善,红色教育功能明显增强,“红都瑞金”旅游龙头全面昂起,“共和国摇篮”旅游品牌知名度显著提升,红色旅游发展走在全省前列,迈入全国第一方阵。全市红色旅游接待人数达到6500万人次,年均增长30%以上;红色旅游综合收入达到700亿元,年均增长40%以上;红色旅游接待人数和综合收入分别占旅游总接待人数、综合收入的4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红色旅游发展布局
1.加强红色旅游规划引领。按照“突出重点、打造龙头,一县一品、错位互补”的发展思路,加快编制红色旅游专项规划,着力构建以瑞金为龙头,兴国、于都为重点,宁都、石城、寻乌、会昌、安远、大余、信丰等地多点支撑的“1+2+N”红色旅游协同发展格局。相关县(市、区)要在2019年2月底前将红色旅游专项规划或策划报市政府审定。〔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广新局、相关县(市、区)〕
2.昂起瑞金红色旅游龙头。进一步挖掘瑞金红色文化和旅游资源,讲好“共和国从这里走来”系列故事,打响“共和国摇篮”旅游品牌。举全市之力支持瑞金发展红色教育培训、红色文化演艺、红色创意文化、红色主题购物等红色文化产业,推进红色文化品牌化、产业化,培育形成红色旅游全域示范区。开发“瑞金建政”等开创性、唯一性红色文化题材,把瑞金打造成著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和全国知名的红色教育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史办、市委党校、瑞金干部学院、市商务局、瑞金市〕
3.打造“长征源”红色旅游品牌和“模范兴国”红色旅游名城。突出于都“长征集结出发地”红色文化品牌,打造“重走长征路”及长征文化相关主题节事,加快推动长征源特色小镇建设,重点打造角色模拟、情景再现、生活体验等红色旅游项目和精品线路,做足长征文化内容,打响长征文化品牌。以毛泽东同志作《长冈乡调查》为本底,深入挖掘调查研究、民主建政和群众路线思想,挖掘苏区干部好作风背后的故事,开发互动型红色旅游项目和精品线路,打造“模范兴国”红色旅游名城。〔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办、市委党校、市商务局、于都县、兴国县〕
4.构建错位互补发展格局。宁都县重点围绕反“围剿”主题,打造户外模拟战争体验式旅游项目。寻乌县重点围绕《寻乌调查》,打造新时代践行群众路线红色体验之旅。会昌县重点突出中央苏区南大门,唱响“风景这边独好”红色品牌。石城县重点利用好石城阻击战、秋溪整编等红色资源,结合丰富的温泉资源,打响“中国温泉之乡”品牌,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安远县重点挖掘天心整军、尊三围保卫战等红色历史,串联三百山、东生围等景区,形成复合线路。大余县和信丰县重点挖掘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史,结合特色小镇建设,形成独具特色的三年游击战争红色经典旅游路线。〔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办、市委党校、市商务局、宁都县、寻乌县、会昌县、石城县、安远县、大余县、信丰县〕
(二)推动红色旅游产品创新
1.加强场馆展陈创新。实施革命纪念馆、历史博物馆、革命旧址展陈设计提质升级工程。加强对革命历史文物的收集和整理,不断丰富实物展陈内容。广泛利用声、光、电、数字影像、VR(虚拟现实)等高科技手段,创新场馆场景设计、交互性设计和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提升红色场馆吸引力。加快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博物馆改造升级,丰富红色文化展陈内容和展现方式,增强游客现场感、体验感和震撼感。在中心城区建设红色文化展示馆,多角度、多维度、沉浸式再现中央苏区革命场景。其他相关县(市、区)要在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红色场馆改造升级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发委、市发改委、相关县(市、区)〕
2.加强景区项目开发。加大重点景区资金投入力度,高标准打造提升一批富有感染力、震撼力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进一步提升共和国摇篮景区建设水平,支持申报国家红色旅游示范基地、港澳青少年研学实践基地,加快推进中华复兴之路主题公园等项目建设,力争更多景区跻身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深度开发红色主题鲜明、内容生动有趣的“红色+”新项目,形成以“四星望月”为特色的红色旅游餐饮项目,以兴国山歌为代表的红色休闲项目,以瑞金红色天街为依托的主题街区旅游项目,以“重走长征路”、反“围剿”、“阻击战”为代表的战争和野外生存体验旅游项目等。探索开发“红古绿”主题游、亲子游、红色徒步之旅等体验项目。〔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赣州旅投集团、相关县(市、区)〕
3.加快演艺项目创作。整合全市红色资源,加快红色演艺项目创作,讲好红色故事。瑞金市要以大柏地战斗、“共和国摇篮”为主题打造大型红色实景演艺节目,于都县要以长征出发为主题打造大型实景演艺节目。加大文艺精品小品创作力度,以苏区干部好作风、李美群马前托孤、陈发姑75双草鞋、华屋17棵“信念树”等为主题,打造一批情景小品并在红色景区或剧院常态化演出。加快《八子参军》剧目面向游客常态化演出。鼓励支持红色影视拍摄制作,打造红色影视动漫基地。积极谋划《建政大业》历史电影筹拍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市旅发委、相关县(市、区)〕
(三)打造红色教育培训品牌
1.加强红色教育培训载体建设。高标准推进瑞金干部学院扩容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强师资力量,提升办学层次,争取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的支持,力争成为全国、全省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基地。盘活全市党校、高校、职校等现有教育培训资源,重点实施瑞金、兴国、会昌、宁都、于都、寻乌等县(市)委党校提升工程,将其打造成瑞金干部学院教育培训二级承接地。高标准筹建中国(赣州)青少年红色教育实践基地,努力打造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支持瑞金职业学校升格为瑞金红色旅游职业学院。〔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瑞金干部学院、相关县(市、区)〕
2.开发红色教育培训精品课程。组织宣传、党史、文化部门和高校等力量,加强对毛泽东思想、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地方党史及革命传统文化的研究,加大对赣南苏区红色文化的挖掘和整理,推出一批专题教学、现场教学、情景教学、拓展教学、互动教学等优质课程,打造瑞兴于红色教育培训线路,打造红色文化理论研究基地,增强红色教培品牌对旅游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力。教育部门要将红色教育(研学实践)纳入全市中小学课程设计,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史办、市委党校、瑞金干部学院、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旅发委、相关县(市、区)〕
3.规范红色教育培训行业管理。制定红色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推动红色教育培训规范化、高质量发展。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发展一批红色培训机构和红色教育(研学实践)基地,形成主管部门指导、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能进能出的教育培训市场机制。〔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旅发委、市民政局、市工商局、相关县(市、区)〕
4.加强红色教育培训区域合作。加强瑞金干部学院与井冈山干部学院、古田干部学院、延安干部学院、遵义干部学院等红色教育培训机构的交流合作,共同开发设计区域联动的红色教育培训精品线路,互相输送红色教育培训学员。依托红色革命历史资源和红色教育资源,共同组织党员干部、青少年开展红色培训、研学旅游,接受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责任单位:瑞金干部学院、市委组织部、市旅发委、市教育局、市发改委、相关县(市、区)〕
(四)加强红色旅游宣传推广
1.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多形式、多途径提升我市红色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讲好、传播好“共和国从这里走来”等系列红色经典故事和红色诗词。用好用活对口支援政策,争取文化和旅游部、省旅发委加大对我市红色旅游的宣传推广支持力度。在粤港澳大湾区、海西经济区等地开展“赣州红色空中之旅”旅游宣传营销活动,并逐步扩大范围。〔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相关县(市、区)〕
2.举办红色节会活动。对接市场需求,利用国庆节、烈士纪念日、长征出发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和举办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重大红色旅游节庆活动。每年策划举办一次红色旅游文化节,召开一次红色旅游发展微论坛,开展一次重走长征路、畅游“共和国摇篮”等活动,以红色节会聚集人气,扩大影响力。积极参加各地举行的大型红色旅游推介会、赛事活动,打造红色旅游宣传亮点和热点。〔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办、市商务局、相关县(市、区)〕
3.提升红色旅游氛围。瑞金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红色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和建设工作,提升红色旅游辨识度和影响力。相关县(市、区)要围绕红色旅游主题规划布局城市建设,打造一批红色主题旅馆,在城市主干道、市民广场、商业步行街区等地增设红色文化特质标识和景观小品。党史部门要组织编写红色文化书籍,并将书籍发放至全市各星级宾馆(酒店)客房供住客阅读。赣州广播电视台要定期播出赣南红色故事节目。推出系列红色美食和特产,打造“红军粗粮”“苏区美食”等小吃和“长征一桌菜”系列菜肴,推出一批有代表性的红色旅游纪念品,全面提升红色旅游体验点和吸引力。教育部门要开展红色教育进校园活动,组织中小学生探访红色元素,传承红色基因。〔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办、赣州广播电视台、相关县(市、区)〕
(五)推进红色旅游区域合作
1.优化整合旅游资源。按照“以红为本、以古托红、以绿衬红”的发展思路,进一步有效整合全市各类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产业体系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形成以红色为主题、形式多样的复合型旅游产品和线路,丰富红色旅游的内涵和形式,提升红色旅游的吸引力、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以红色旅游区的率先突破,带动宋城文化旅游核心区、客家文化旅游区、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区融合发展,推动形成以红色旅游为主体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相关县(市、区)〕
2.加强红色景区联动。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资源,以瑞金为龙头,加强与井冈山、延安、遵义、长汀、上杭等地红色旅游景区的开发合作,将井冈山—瑞金—古田打造成全国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形成瑞金旅游核心圈。整合不同地域的精品红色景区等红色旅游资源,联合发起红色旅游大型主题系列活动,携手打造红色旅游精品路线,实现红色旅游产品共同开发、红色文化共同挖掘、红色品牌共同建设、旅游客源互送共享,共同打造长征文化、中央苏区红色旅游精品品牌。〔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市委党史办、相关县(市、区)〕
3.加强红色场馆联动。市内红色旅游场馆要进一步加强和井冈山、延安、遵义、长汀、上杭等地与红色旅游相关的革命烈士纪念馆、博物馆的沟通联系,加强红色文化研究合作,定期举行红色文化研讨会,定期开展藏品巡回展览,共同挖掘红色文化资源的思想政治教育意义和时代价值,提升红色文化的品位和内涵,推进红色资源的共同保护、开发和利用,推动红色旅游产业共同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发委、市委党史办、相关县(市、区)〕
(六)强化红色旅游要素保障
1.完善旅游配套功能。加快红色旅游景区与高速公路、干线公路连接线建设,提升通往红色旅游景区景点道路等级。加快完善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沿线特色餐饮、优质住宿、重点景区、停车场、旅游厕所、自驾车营地、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建设。2019年3月底前,市旅发委统一规划设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面完成中心城区至红色旅游片区及片区内的旅游交通标志标牌设立工作。开通中心城区至红色旅游片区各县(市)的旅游直通车。开通赣州至遵义、延安等地的红色旅游航线航班。〔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旅发委、市发改委、相关县(市、区)〕
2.强化旅游人才培养。扎实开展讲解员培训、红色故事讲解大赛、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教学大赛等活动,规范讲解和教学行为,提升红色教育培训教师、导游的综合素质,确保红色文化宣传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每年培训红色旅游人才1000人次以上,培养一批高素质红色旅游管理、从业、导游、讲解、策划人才队伍。每年开展优秀导游评选活动。制定全市旅游职业经理人培养计划,订单式培养旅游职业经理人,定向为各涉旅企事业单位输送人才。建立并逐步壮大红色旅游专家库,指导开展红色旅游规划、开发、市场营销、质量管理、标准化、人力资源管理的咨询、服务和培训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相关县(市、区)〕
3.培育壮大旅游企业。赣州旅投集团和相关县(市、区)旅游企业要把投资重点放在红色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上,加强与知名旅游企业的合作,做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充分发挥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作用,引导带动更多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入红色旅游。相关县(市、区)要加大扶持力度,把旅投集团(文旅公司)打造成为红色旅游资源整合平台、红色旅游发展政策承接主体、产业资本融通渠道、涉旅公共服务投资主角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抓手。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红色旅游业,培育一批策划、投资企业团队,引进国内外大型旅游企业参与景区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提高景区景点建设运营水平。积极引进全国百强旅行社在我市开办旅行社或分支机构,鼓励市内各旅行社与国内外大型旅行社开展合作、联合或连锁经营。进一步加大对地接旅行社的奖励扶持力度,鼓励地接旅行社招徕游客,做旺市场。〔责任单位:赣州旅投集团、市旅发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相关县(市、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政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为成员的红色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强化对红色旅游的指导、服务、评价和统筹。要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市红色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实行一季一调度,定期听取红色旅游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红色旅游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相关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发展红色旅游的主体责任,建立定期调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全力推动红色旅游快速发展。
(二)强化要素支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和资金整合力度,充分利用国家扶持政策,积极争取旅游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投入,统筹使用文化旅游等资金,在符合相应资金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配套和引导。强化用地保障,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前提下,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倾斜保障红色旅游发展项目用地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把红色旅游项目作为金融支持重点,促进银企合作,搭建旅游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募集社会资金,加大对红色旅游的开发建设力度,形成良好的旅游开发资本市场。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红色旅游企业给予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酒店餐饮企业享受与一般工商企业用水、用电、用气同价政策。
(三)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红色旅游发展工作的跟踪指导,建立督查考核制度,采取定期督查、专项考核等方式,确保红色旅游发展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和成效落实。将红色旅游发展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相关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明确具体措施,落实具体项目,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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