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配合事项责任分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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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具体任务及要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科室 | 具体落实措施 | |||||||||||||||||||||||||||||||||||||||||||||
1 | 纺织服装产业重点向数字化、智能化、品牌化升级,加快深圳时尚产业园、于都均安牛仔智造产业园、面辅料和服装交易市场等建设,力争产业集群营收达1300亿元。 | 市市场监管局 | 职建科 就业科 局人才协调办 专技科 就业中心 |
结合纺织服装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品牌化发展需求,加密线上线下人才招聘活动,拓宽服装产业招工渠道,为纺织服装企业招引更多数字化人才。支持于都建设纺织服装产业学院,举办服装职业技能大赛,引导技工院校培育更多纺织服装技能人才。 | |||||||||||||||||||||||||||||||||||||||||||||
2 | 落实国家级开发区认领市级管理权限指导目录,推进“政区合一”改革,推动8个省级开发区扩区调区。 | 市发改委 市行政审批局 |
规政科
职建科 就业科 基金监督科 市场科 就业中心 社保中心 |
1.做好衔接工作。主动与国家级开发区对接,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工作衔接中遇到的问题。 2.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赋权事项的实施情况不定期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责任清晰、监管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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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发挥职教联盟作用,加强与湾区职业(技工)院校合作,支持各地办好骨干职业(技工)院校,加快和君职业学院二期、远恒佳职业学院等项目建设,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和技术能手。 | 市教育局 | 职建科 就业中心 |
加强与深圳等湾区技工院校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和社会力量举办技工学校,组织技工院校骨干教师到大湾区技工院校学习交流,选派优秀技能人才到大湾区等地开展技能研修培训,培训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 | |||||||||||||||||||||||||||||||||||||||||||||
4 | 扩大“跨省通办”范围,上线“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200项,推出免证办理事项150项,建设“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 | 市行政审批局 | 规政科 就业科 专技科 事业科 工伤科 职建科 劳动关系科 社保卡中心 就业中心 社保中心 |
1.梳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结合我局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职责,立足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视角,列出事项办理的材料清单、办理时限、事项与事项之间的办理顺序,梳理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 2.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对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从便民利企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技术,将“一件事一次办”关联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进行整合优化,精简去重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限。 3.编制发布办事指南。按照优化后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流程,整合“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办事指南,帮助企业群众明晰“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流程。同时将精简后的办理材料清单汇总至“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并予以公布。 4.定期做好电子证照入库工作。根据电子证照入库责任清单,加快实现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工伤认定决定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录入并实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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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升级版,落实完善惠企政策和政企圆桌会、惠企稳岗保运行等机制,全力助企纾困。 | 市工信局 | 就业科 职建科 市场科 人才协调办 就业中心 社保中心 |
1.围绕我市“1+5+N”产业发展需求,鼓励和支持技工院校开设与主导产业有关的专业,并加强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共同培养技能人才,解决企业用人需求。 2.积极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工作,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3.推进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与人力资源公司的对接,为企业精准输送员工,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 | |||||||||||||||||||||||||||||||||||||||||||||
6 | 抓实产业就业创业帮扶,强化产业联农带农益农作用,推动就业帮扶车间稳定发展,确保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产业比例不低于60%、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生产经营性收入有较大提升。 | 市乡村振兴局 | 就业中心 就业科 职建科 |
1.对企业(含帮扶车间)吸纳帮扶对象就业,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按年给予1000元/人补贴;对在重点帮扶村建设的帮扶车间吸纳帮扶对象就业的按年给予2000元/人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当地务工收入水平及财力状况,视情况对帮扶车间给予运行费补贴、物流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等其他补贴政策。 2.鼓励帮扶对象自主创业带动就业,为创业的帮扶对象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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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强“三类人员”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持续实施防返贫保险,充分发挥帮扶政策综合效益,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 | 市乡村振兴局 | 就业中心 就业科 职建科 |
1.根据监测对象意愿,加强就业服务指导,推荐就业招聘信息,引导实现就业;推荐培训项目,加大技能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其就业能力。 2.指导各县(市、区)建立重点监测对象就业帮扶台账,提供"一对一"精准就业帮扶,对符合就业帮扶补贴政策的“三类人员”发放相关补贴,做到应补尽补。 3.加强就业帮扶政策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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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快补齐重点帮扶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提升脱贫群众生活品质。 | 市发改委 市乡村振兴局 |
就业中心
就业科 职建科 |
1.充分发挥易地搬迁安置点人群集中效益,鼓励在安置点打造就业帮扶车间,吸纳易地搬迁移民在本地务工,鼓励及时发放帮扶车间创建相关补贴,并对吸纳易地搬迁劳动力的企业及个人发放相关补贴。 2.对于年龄偏大,身体较弱但是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实现家门口就业。 3.积极开展各类培训班,提升搬迁移民的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以适应市场的就业需求。 4.对在外务工的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给予300元或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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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支持县域首位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建材、玻纤、氟盐化工等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工业强县、农业强县、商贸强县、文旅强县,提高县域经济占全市经济比重。健全农业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加快县域人口集聚。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引导各县(市、区)比学赶超“参照地”,力争经济总量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在全省争先进位。 | 市发改委 | 就业科 就业中心 |
1.积极搭建求职招聘对接平台,助推县域首位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在全市举办“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招聘活动,利用赣州市智能化招聘平台精准对接招聘企业和求职者,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大力支持农民工创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提升创业孵化基地辐射水平,鼓励创新创业。 3.结合县域经济首位产业,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数字经济、乡村振兴、工业制造、康养托幼、马兰花等就业创业培训专项行动,加大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供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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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落实各项收入分配政策,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集体。 | 市发改委 | 工资科 就业科 养老科 劳动关系科 就业中心 社保中心 劳动监察局 |
1.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落实好事业单位各项工资调整政策。 2.全面落实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切实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 3.落实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4.落实公益岗位补贴、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措施,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5.按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保障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6.对发生欠薪行为的企业及时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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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4所、中小学校71所,新增园位9500个、学位5.1万个,巩固提升“双减”成效;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规范民办教育,办好特殊教育,发展继续教育、老年教育,强化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政策,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 | 市教育局 | 工资科 事业科 职建科 专技科 |
1.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扎实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工作。 2.强化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壮大教师高层次人才队伍。 3.加大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力度,组织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定工作。 4.组织技工院校骨干教师到大湾区等地学习交流,做好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加强技工院校教师培训,推进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 5.配合市教育局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果,确保“不低于”政策落实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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