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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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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牵头事项责任分工表
序号 具体任务及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 具体落实措施
1 吸引2万名以上高(职)校毕业生“留赣干”,力争留赣就业毕业生占比50%以上。 市人社局 就业科
职建科
事业科
市场科
就业中心
1.发挥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站作用,派驻就业专员面对面为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岗位推介、求职技巧指导等服务。
2.联合市属(驻市)高校举办校园双选会、毕业生进园区活动。联合高校举办企业人事经理用工留工培训交流活动,指导我市企业招工留工。
3.推进技工院校与本地企业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支持学校和企业共建产业学院、联合举办学徒制班,为企业培养需要的人才。加强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管理,鼓励学生留赣实习、就业等。
4.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做好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继续实施2023年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适时组织我市事业单位赴省内高校开展高层次急需紧缺岗位考核招聘,提高毕业生留赣比例。
2 全面落实人才新政,实施重大人才行动,组建人才创新创业基金,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全国重要的人才集聚中心和创新高地。 市委人才办     市人社局 局人才协调办
专技科
职建科
就业科
市场科
就业中心
1.配合市委人才办出台新时代人才政策,打好打响“才聚赣州 智荟苏区”引才品牌,助力构建全国重要的人才集聚中心和创新高地。
2.进一步深化调查研究,持续推进完善职称制度改革。
3.实施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开展“赣州工匠”选拔,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组织优秀技能人才赴大湾区开展交流学习培训,组织和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让更多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4.为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就业搭建求职招聘对接平台,加大政策宣传和推介力度,优化经办流程,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等人才政策措施。
5.组建人才创新创业基金,发挥资金杠杆作用,通过与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撬动社会资本为人才科创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6.围绕赣州产业人才需求,开展高端人才猎聘、高端团队招引、高端管理咨询和高层次人才服务。
3 市场化专业化运营市人才集团,建好线上线下“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推进人才小镇建设,新建一批“国字号”人才发展平台、人才飞地、周末工程师人才驿站。 市人社局 市人才集团
局人才协调办
1.完成市人才集团组织架构搭建,按照“一中心四平台”发展模式开展市场化专业化运营。
2.推进人才小镇建设,运营管理好人才公寓、人才住房,投资建设若干高层次人才研学疗养基地,为人才安居乐业提供一站式、多元化优质服务。
3.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立人才工作站,运营管理好深圳北航人才服务站和人才科创园,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和项目库,积极融入大湾区,实现“引才入赣”“赣才回归”。
4 常态化开展“双招双引”,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领军团队300个、产业急需紧缺人才6000人。 市人社局 局人才协调办
事业科
就业科
职建科
就业中心
1.加大招才引才力度,协调组织好赴外招才引才活动,努力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
2.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023年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
3.强化对继续需紧缺人才的招引力度,适时组织我市事业单位赴省内外高校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4.大力开展赴外引才招聘活动,组织赣州优质企业参加知名高校或当地人才市场线上线下招聘会,宣传赣州人才政策,吸引人才来赣州就业创业。
5.拓宽引才招聘渠道,组织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赴省内外高校和人才市场开展招聘。在部分粤港澳大湾区高校设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站。
5 推进高质量就业服务示范区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打造“一县一品”创业孵化基地,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9万人。 市人社局 就业中心
就业科
职建科
市场科
1.持续推广运用赣州智能化招聘平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平台,启动实施智慧就业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二期工程建设,打造便民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2.开展数字经济、乡村振兴、工业制造、康养托幼、马兰花等就业创业培训专项行动,加大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供给,健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全面实施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鼓励企业大力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
3.根据全市“2+4+N”零工市场布局,在每个县(市、区)建成1家公益性质的规范化零工市场(驿站)的基础上,2023年重点打造2个综合性零工市场、4个特色性零工市场。
4.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劳务品牌培育创新创业主体,打破传统孵化基地物理空间限制,以“公司+农户”等形式试点打造“一县一品”创业孵化基地。稳定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量,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5.搭建求职招聘对接平台,拓宽线上线下求职渠道,举办“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系列招聘活动。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不断拓宽就业渠道,2023年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万人目标。
6 开展星级仲裁院建设,加大欠薪治理力度,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市人社局 劳动关系科
仲裁院
劳动监察局
1.对标全省星级仲裁院“四化”建设标准,分类指导各县(市、区)打造三星以上星级仲裁院。
2.继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日常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和对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的督促指导,及时排查化解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积极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用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3.建立健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部门联动机制,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加强企业用工指导,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强化工作联动,加强数据共享,为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提供数据基础。
7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参保,加快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 市人社局 社保中心
养老科
工伤科    
绩效科
社保卡中心
就业中心
1.推动成立全市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人社、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统计、税务、科技、商务等部门组成的参保扩面协作机制,建立开发区企业参保正向激励措施。
2.支持灵活就业群体参保缴费,允许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选择缴费档次,推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困难群体“即申即享”。落实易致贫返贫人员、低保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
3.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机制,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总结我市补充工伤保险试点经验成效,扩大补充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研究探索将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平台从业人员纳入补充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4.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一次性扩岗补助等助企纾困政策的宣传,促进企业积极参保;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大力推行失业保险业务“线上办、畅通办、安全办”,引导企业参保;强化部门配合,充分发挥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建立失业保险扩面协作机制,联动开展以中小微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群体为重点的失业保险扩面征缴行动,提高失业保险参保率;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征缴执法考核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将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人社部门考评内容,推动失业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5.落实《赣州市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赣州社保卡“一卡通”应用“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部署推进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一卡通”工作,打造具有赣州特色社保卡“一卡通”应用服务体系。建设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服务平台,实现全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场景接入和能力输出管理,编制居民服务“一卡通”目录清单,实时掌握社会保障卡用卡轨迹数据,提升社保卡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建立赣州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专班,将全年“一卡通”应用推进工作项目化、清单化,建立健全工作调度与协调机制,联动专班成员,推动社保卡在各领域场景应用。

市人社局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配合事项责任分工表
序号 具体任务及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 具体落实措施
1 纺织服装产业重点向数字化、智能化、品牌化升级,加快深圳时尚产业园、于都均安牛仔智造产业园、面辅料和服装交易市场等建设,力争产业集群营收达1300亿元。 市市场监管局 职建科  
就业科  
局人才协调办      
专技科  
就业中心
结合纺织服装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品牌化发展需求,加密线上线下人才招聘活动,拓宽服装产业招工渠道,为纺织服装企业招引更多数字化人才。支持于都建设纺织服装产业学院,举办服装职业技能大赛,引导技工院校培育更多纺织服装技能人才。
2 落实国家级开发区认领市级管理权限指导目录,推进“政区合一”改革,推动8个省级开发区扩区调区。 市发改委
市行政审批局
规政科  
职建科    
就业科
基金监督科
市场科   
就业中心   
社保中心
1.做好衔接工作。主动与国家级开发区对接,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工作衔接中遇到的问题。
2.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赋权事项的实施情况不定期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责任清晰、监管到位。
3 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发挥职教联盟作用,加强与湾区职业(技工)院校合作,支持各地办好骨干职业(技工)院校,加快和君职业学院二期、远恒佳职业学院等项目建设,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和技术能手。 市教育局 职建科  
就业中心
加强与深圳等湾区技工院校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和社会力量举办技工学校,组织技工院校骨干教师到大湾区技工院校学习交流,选派优秀技能人才到大湾区等地开展技能研修培训,培训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
4 扩大“跨省通办”范围,上线“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200项,推出免证办理事项150项,建设“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 市行政审批局 规政科  
就业科
专技科
事业科
工伤科
职建科
劳动关系科
社保卡中心         就业中心   
社保中心
1.梳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结合我局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职责,立足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视角,列出事项办理的材料清单、办理时限、事项与事项之间的办理顺序,梳理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
2.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对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从便民利企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技术,将“一件事一次办”关联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进行整合优化,精简去重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限。
3.编制发布办事指南。按照优化后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流程,整合“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办事指南,帮助企业群众明晰“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流程。同时将精简后的办理材料清单汇总至“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并予以公布。
4.定期做好电子证照入库工作。根据电子证照入库责任清单,加快实现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工伤认定决定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录入并实时更新。
5 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升级版,落实完善惠企政策和政企圆桌会、惠企稳岗保运行等机制,全力助企纾困。 市工信局 就业科  
职建科  
市场科  
人才协调办
就业中心
社保中心
1.围绕我市“1+5+N”产业发展需求,鼓励和支持技工院校开设与主导产业有关的专业,并加强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共同培养技能人才,解决企业用人需求。         2.积极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工作,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3.推进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与人力资源公司的对接,为企业精准输送员工,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
6 抓实产业就业创业帮扶,强化产业联农带农益农作用,推动就业帮扶车间稳定发展,确保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产业比例不低于60%、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生产经营性收入有较大提升。 市乡村振兴局 就业中心
就业科  
职建科
1.对企业(含帮扶车间)吸纳帮扶对象就业,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按年给予1000元/人补贴;对在重点帮扶村建设的帮扶车间吸纳帮扶对象就业的按年给予2000元/人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当地务工收入水平及财力状况,视情况对帮扶车间给予运行费补贴、物流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等其他补贴政策。
2.鼓励帮扶对象自主创业带动就业,为创业的帮扶对象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人。
7 加强“三类人员”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持续实施防返贫保险,充分发挥帮扶政策综合效益,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 市乡村振兴局 就业中心
就业科  
职建科
1.根据监测对象意愿,加强就业服务指导,推荐就业招聘信息,引导实现就业;推荐培训项目,加大技能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其就业能力。
2.指导各县(市、区)建立重点监测对象就业帮扶台账,提供"一对一"精准就业帮扶,对符合就业帮扶补贴政策的“三类人员”发放相关补贴,做到应补尽补。
3.加强就业帮扶政策宣传。
8 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快补齐重点帮扶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提升脱贫群众生活品质。 市发改委
市乡村振兴局
就业中心
就业科  
职建科
1.充分发挥易地搬迁安置点人群集中效益,鼓励在安置点打造就业帮扶车间,吸纳易地搬迁移民在本地务工,鼓励及时发放帮扶车间创建相关补贴,并对吸纳易地搬迁劳动力的企业及个人发放相关补贴。
2.对于年龄偏大,身体较弱但是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实现家门口就业。
3.积极开展各类培训班,提升搬迁移民的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以适应市场的就业需求。
4.对在外务工的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给予300元或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
9 支持县域首位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建材、玻纤、氟盐化工等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工业强县、农业强县、商贸强县、文旅强县,提高县域经济占全市经济比重。健全农业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加快县域人口集聚。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引导各县(市、区)比学赶超“参照地”,力争经济总量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在全省争先进位。 市发改委 就业科     
就业中心
1.积极搭建求职招聘对接平台,助推县域首位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在全市举办“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招聘活动,利用赣州市智能化招聘平台精准对接招聘企业和求职者,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大力支持农民工创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提升创业孵化基地辐射水平,鼓励创新创业。
3.结合县域经济首位产业,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数字经济、乡村振兴、工业制造、康养托幼、马兰花等就业创业培训专项行动,加大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供给。
10 落实各项收入分配政策,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集体。 市发改委 工资科  
就业科  
养老科  
劳动关系科
就业中心
社保中心
劳动监察局
1.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落实好事业单位各项工资调整政策。
2.全面落实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切实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
3.落实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4.落实公益岗位补贴、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措施,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5.按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保障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6.对发生欠薪行为的企业及时纠正。
11 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4所、中小学校71所,新增园位9500个、学位5.1万个,巩固提升“双减”成效;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规范民办教育,办好特殊教育,发展继续教育、老年教育,强化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政策,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 市教育局 工资科  
事业科  
职建科  
专技科
1.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扎实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工作。               
2.强化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壮大教师高层次人才队伍。
3.加大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力度,组织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定工作。
4.组织技工院校骨干教师到大湾区等地学习交流,做好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加强技工院校教师培训,推进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
5.配合市教育局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果,确保“不低于”政策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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