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市财字[2019]25号)要求,本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研究文件,积极开展本单位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工作总结如下:
一、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召开会议
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召集办公室、绿建科、建管科等相关科室人员以及2018年有项目支出的下属单位档案馆、质监站、住保中心工作人员开会布置相关工作,由局机关财审科牵头,组织认真学习文件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样表,结合去年该项工作经验,确保这项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完成。
二、 认真开展自评,总结工作经验
本部门2018年开展绩效评价项目5个,资金总额325万元,资金总量占2018年度本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的比例100%。开展绩效评价的6个项目均实现了2018年度的总体目标,并按照合同进度要求进行付款。
三、 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
进一步加强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绩效管理理念,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的主动实践,健全完善评价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整体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2、强化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
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3、总结经验,完善绩效评价
总结2018年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确保项目资金按项目进度支付。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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