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革命老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住建部、商务部、文旅部等15个部委,印发了《“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要部署的务实举措,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以及《“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具体行动。
一、《方案》是新发展阶段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
今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等多个涉及革命老区振兴的指导性文件,明确提出要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革命老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方案》紧扣这些文件,以脱贫攻坚的体制机制推进乡村振兴,以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延展了新发展阶段支持革命老区振兴的政策空间。
《方案》明确了政策支持范围,重点支持全国12个重点革命老区,兼顾其他革命老区市县。《方案》立足新发展阶段,充分结合各个革命老区的特点特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以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为总目标,以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实现路径,科学谋划了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
二、《方案》聚焦“三个着力”、突出“十三个侧重”
(一)着力健全帮扶机制。《方案》将健全革命老区脱贫地区长效帮扶机制作为着力点,突出四方面的侧重内容。
一是侧重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以跟踪监测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为重点,坚持就业优先,支持革命老区开发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帮助脱贫家庭主要劳动力稳定就业。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对重点村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二是侧重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西部地区、原深度贫困地区、大型特大型安置区为重点,加大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等扶持力度,持续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支持革命老区开展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就业帮扶专项活动。
三是侧重深入实施以工代赈和消费帮扶。加大以工代赈支持力度,以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为赈济对象,以建设家园、增加收入为主要赈济模式,以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为重点,有序拓展以工代赈政策实施范围和建设领域、赈济模式;开展消费帮扶,推进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促进群众稳定增收。
四是侧重集中支持一批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西部地区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支持赣闽粤、大别山、湘赣边、海陆丰、琼崖、浙西南、沂蒙、太行等东中部革命老区所在省、区、市自主选择确定重点帮扶县,落实差别化支持政策。
(二)着力推动城乡融合。《方案》因地制宜明确了革命老区20个重点城市和部分重点县城的目标定位,并将推动革命老区城乡融合发展作为着力点,突出四方面的侧重内容。
一是侧重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革命老区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支持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持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支持左右江革命老区边境地区村镇建设。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特色富民产业,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和增收致富。
二是侧重推进革命老区重点县城建设。明确重点县城支持范围,加快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增加综合承载能力。加快革命老区县域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三是侧重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发展。加强与城市群和中心城市合作,明确差异化发展定位,支持20个重点城市根据自身条件和基础,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省际交界地区节点城市、城市圈节点城市和特色产业基地。
四是侧重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聚焦老区群众普遍关注的教育、卫生健康等民生问题和铁路、公路、机场、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持续加大扶持力度。
(三)着力促进产业发展。《方案》将支持革命老区特色产业发展作为着力点,突出五方面的侧重内容。
一是侧重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革命老区创建优势农产品品牌,建设水稻、小麦、杂粮、茶叶、中药材、木本油料、果业、健康水产、畜禽养殖及蔬菜等高质量农产品综合供应基地。立足各革命老区农业资源多样性和气候适宜优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加快革命老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有序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二是侧重加快发展特色制造业。立足各革命老区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建设稀土科研平台和有色金属产业基地,陕甘宁、太行等革命老区加快推动能源资源产业集约节约利用,大别山、川陕、湘鄂渝黔、湘赣边、浙西南等革命老区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农产品加工、清洁能源和绿色产业,左右江建设特色资源精深加工基地,海陆丰、琼崖、沂蒙等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新兴产业。
三是侧重培育发展特色服务业。衔接落实“十四五”革命老区红色文化旅游实施方案,推进“红”“绿”产业融合,打造高品质旅游基地。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加快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优先布局多功能农村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搭建网上销售平台,鼓励临沂等城市发展商贸物流业。
四是侧重加强产业园区和产业平台建设。统筹推动革命老区各级各类开发区空间整合和体制创新,优先支持延安、信阳、遵义等重点城市创建国家级开发区。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到老区投资兴业,优先支持革命老区创建产业示范园区,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和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五是侧重加快绿色转型发展。衔接落实“十四五”革命老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指导和支持革命老区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支持吉安、安康等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新安江流域、东江流域等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推进金寨、泰宁、井冈山、琼中、赤水等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建设。
三、发挥政策合力,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15个部委在《方案》中,明确了一批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含金量较高的政策,重点是在资金、投资、金融、用地、人才等方面给予革命老区倾斜。同时,注重完善针对革命老区的帮扶机制,提出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的工作力度,相关省(区、市)要建立省直机关单位对口支援帮扶机制,东部地区经济强县、经济新区要加强与革命老区的合作,引导中央企业、社会力量、相关媒体参与革命老区振兴。(作者:田煜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战略咨询部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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