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行管办字〔2011〕15号
关于开展对县(市)行政服务中心
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根据《2011年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要点》和《2011年县(市)行政服务工作考评方案》文件精神,为落实好年初工作部署和“发展提升年”活动有关要求。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对县(市)行政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1年7月上中旬
二、督查对象
各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
三、督查内容
(一)行政审批“两个集中”改革工作
1、各县(市)该项工作落实情况。政府是否批准实施方案;具有行政许可、审批、办证、收费职能的窗口部门(单位)是否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进入中心办公;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的进入率情况;是否开展“回头看”活动。
2、落实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收集相关意见及建议。
(二)网上审批建设情况
1、各县(市)该项工作落实情况。是否根据省、市要求完成了硬件设施以及外接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是否正常;网上审批外网的发布工作是否完成;是否完成网上审批系统收费项目的筛选及汇总,与财政博思系统对接是否启动;窗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网上办理件数是否按要求达到审批服务总办件量60%以上;是否对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了2.0版本培训、辅导;是否完成了视频监察系统工程勘察及相关确认工作,并与当地移动公司签订了相关协议。
2、落实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收集相关意见及建议。
(三)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和运行情况
1、公管办职能定位及发挥作用情况;交易市场监管机制运行情况,监管措施有否新的提升;是否以编委名义下发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委办更名的通知并挂牌运行;市场准入机制完善情况,以及政府采购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应对措施情况;建设工程项目电子化招投标工作推进情况。
2、四大块交易业务运作和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四)开展“窗口规范化管理服务年”活动情况
各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是否根据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开展该项活动的主要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四、督查方法
督查活动采取集中督查与分散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听取汇报与进行座谈相结合、查阅有关资料与走访服务对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听取汇报。听取督查对象半年工作汇报(重点是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进展及组织实施情况),了解掌握各单位在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2、查阅资料。查阅督查对象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有关文件,如工作方案、领导讲话、会议记录、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
3、明察暗访。对督查对象开展随机暗访,并记录在册,掌握各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第一手资料。
4、反馈情况。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对每个督查对象都要形成一个书面督查报告,总结做法、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并反馈给督查对象。
五、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刘 琪(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
组员:卢庆仁(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秘书科副科长)
督查县(市):会昌、寻乌、安远。
第二组:
组长:肖厚年(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纪检组长)
组员:廖 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监察室主任)
督查县(市):赣县、于都、南康。
第三组:
组长:赵秀玲(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副主任)
组员:郭庆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行政服务监管科科长)
督查县(市):信丰、大余、上犹、崇义。
第四组:
组长:肖 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副主任)
组员:邱荣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副调研员)
督查县(市):兴国、宁都、瑞金、石城。
第五组:
组长:刘义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组员:彭 博(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信息管理科副科长)
督查县(市):龙南、全南、定南。
六、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要根据督查内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掌握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
2、各县(市)中心管理办根据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本次督查作为半年考核的主要依据。
3、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帮助各县(市)中心管理办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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