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了涉水产品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对所辖商场、超市销售的水质处理器(净水器)和所辖集中供水单位水质处理剂(聚合氯化铝、聚合硫酸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赣州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重点监督检查了辖区内商场、超市等涉水产品经营单位。对销售的各净水器产品名称、型号、产地等信息进行了详实的登记、核实,并查看了各销售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对未及时索证的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计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加强水质处理器的索证工作,不得销售未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水质处理器。对市水务集团所属的一、二、三水厂所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聚氯化铝、聚合硫酸铁的卫生许可批件索证等情况也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上述水厂均能按要求做到采购时索取相关的证件证明及检测报告,都能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在现场检查中,针对存在的不足,市卫生监督员按照国家卫生规范的要求,下达了《卫生计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同时,卫生监督员还对水厂所使用的水质化学处理剂进行了现场采样,并将4个批次的样品送至江西省疾控中心进行产品卫生安全性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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