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场所“四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赣市卫计法监字〔2018〕35号 章贡区、赣县区、南康区卫生计生委,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现将《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场所“四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赣州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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