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防灾减灾中心单位2021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防灾减灾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防灾减灾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承担全市水旱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地质灾害、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为自然灾害防治提供技支撑和服务保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为减灾备灾信息交流、自然灾害调查核查评估提供技术服务,负责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调拨,组织实施有关灾害救助,组积开展群众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协助做好市减灾委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灭火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森林防灭火科、防汛抗旱科。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员2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842.8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7.18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收入合计705.68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没有对比数。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15.87万元,占73.1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89.81万元,占26.9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842.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749.45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年末结转和结余93.41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没有对比数。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49.4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1.21万元,决算数为74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8.8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53万元,决算数为2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38%,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97万元,决算数为1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9%,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22万元,决算数为1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6%,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6.67万元,决算数为59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5.77%,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支出力度。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9.4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70.46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没有对比数。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6.89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没有对比数。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1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没有对比数。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没有对比数。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13万元,决算数为7.41万元,完成预算的21.09%,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13万元,决算数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9.05%,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精文简会,严控接待,节约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7批,累计接待15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精文简会,严控接待,节约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万元,决算数为5.94万元,完成预算的42.43%,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8.06万元,下降57.57%,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新增车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4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03万元,增长750.49 %,主要原因是:购置一批防汛抗旱专用设备。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市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事项。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1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项目2个,涉及资金650万元。
组织对2021年度“森林防灭火专项资金”项目、“防汛抗旱工作经费”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650万元。从评价结果来看,通过实施“森林防灭火专项资金”项目
“防汛抗旱工作经费”项目,工作效果明显。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森林防灭火专项资金”项目、“防汛抗旱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防汛抗旱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8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32.91万元,完成预算的88.6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防汛抗旱取得全面胜利,组织开展联合会商36次,建立“顶振到县、预警到乡〞工作机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63.4万条,调度各类大中型水库370余次,组织提前转移避险4820人,成功应对
17次强降雨过程和秋冬阶段性千早,洪旱文害造成损失为近3年同期最少,圆满实现“未垮坝、零伤亡” 的防汛抗旱总目标。
2.“森林防灭火专项资金” 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教为500万元,执心行数为250.18万元,完成预算的50.0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扑火安全警示教育整治网”等各类活劲,在高火险天气和重点敏感时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全年森林火灾起数、过火面积、受害面积同比分别下降11.8%、 32.7%、22.6%,特別是进入重点防火期以来,全市仅发生1起森林火灾,为近五年最低。实现了重要节日和重要锁感时期“零火文”,核心景区、重要景区没有发生火灾,未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举办了全市县、乡安全防范和森林防灭火指挥长培训班,累计400余人参加,培训效果明业:持续开展“大练兵、大比武,全省强化扑火队伍建设。在全省专业森林消防队“大比武”活动中,我市取得了团体第二名,水泵操作集体科目第一名的好成绩。
(三)项目支出部门评价结果
《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明(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赣州市防灾减灾中心
202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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