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单位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于2019年1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360700MB1557548P,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拟定我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我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国家、省、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央驻赣企业总部和省属企业集团除外)。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范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13.依法依规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区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市属企业及驻市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的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
18.负责贯彻落实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监督管理地震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地震和地质灾害管理科、机关党总支、市应急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65人,其中在职人员4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4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6846.3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59.87万元,较2021年减少1190.37万元,减少88.16 %;本年收入合计6686.52万元,较2021年增加5453.84万元,增加442.44%,主要原因是:市应急综合保障基地二期工程款、救灾物资采购款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166.38万元,占92.22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20.14万元,占7.7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6846.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846.39万元,较2021年增加4423.33万元,增加12.55%,主要原因是:市应急综合保障基地二期工程款、救灾物资采购款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159.8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财政收回所有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769.04万元,占25.84%;项目支出5077.36万元,占74.1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11.44万元,决算数为632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74%。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26万元,决算数为11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58%,主要原因是:保险金基数调整。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6万元,决算数为6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4%,主要原因是:及时发放了职工保险金。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省航空护林机组人员驻扎赣州。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50万元,决算数为6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13.96万元,决算数为6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93%,主要原因是:市应急综合保障基地工程款、救灾物资采购款等。
(七)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8.12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类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26.2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452.5万元,较2021年增加420.65万元,增加40.77%,主要原因是: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编制数量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91.11万元,较2021年增加865.59万元,增长383.82%,主要原因是: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公用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6万元,较2021年增加28.35万元,增长174.46%,主要原因是:2022年根据要求发放退休人员绩效。
(四)资本性支出3738.03万元,较2021年增加2688.6万元,增长256.2%,主要原因是:市应急综合保障基地二期工程款、救灾物资采购款等。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2.6万元,决算数为16.4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1.2%,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3.95万元,增加567.0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9.6万元,决算数为7.26万元,完成预算的75.63%,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5.27万元,增加214.04%,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各类检查督查减少,公务接待任务减少。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精文简会,严控接待,节约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6批,累计接待33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精文简会,严控接待,节约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3万元,决算数为9.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1.28%,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9.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并入我局,年末公务用车保有9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年限长,车辆使用频繁,维修保养费用增多。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6.6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7.33万元,增长299.4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2022新进人员增加,相关公用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4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0.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38.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44.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2年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主要是: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项目8个,涉及资金5755.3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在单位决算中反映“赣州市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赣州市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基地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8.38万元,执行数为908.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 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 赣州市应急救援保障基地二期项目:项目主要用于完成综合楼(包括省航空护林赣州驻防站用房、市本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营房)、防汛抗旱和森林防灭火物资仓库、氧气充填房以及土石方、训练场地等附属工程,项目由市城投集团全过程代建。2022年市本级财政资金1500万元,实际到位908.38万元,已使用908.38万元。项合计完成资金投入100%,自评得分10分。
(2) 东江源市本级项目:项目主要用于赣州市本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营房和购置部分扑火机具及装备建设,项目融合市应急救援保障基地二期项目一并建设,市专业森林队伍用房建设于保障基地二期综合楼项目中。2022年中央下拨资金450万元。项合计完成资金投入100%,自评得分10分。
2.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赣州市应急救援保障基地二期和东江源市本级项目年度完成目标:完成项目土石方和项目主体工程。
3.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产出情况分析(70分)。
① 市应急救援保障基地二期项目,工程规模为建设综合楼(包括省航空护林赣州驻防站用房、市本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营房)、防汛抗旱和森林防灭火物资仓库、氧气充填房以及训练场地等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8217.56㎡。计划本年度完成主体工程,本年度实际完成了主体工程。
② 东江源市本级项目属于市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基地二期综合楼项目内容,计划本年度完成主体工程,本年度实际完成了主体工程。并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项。
两项均完成工程量100%以上,自评得分70分。
(2) 社会效益情况(10分)。
两个项目建设后,充分满足市本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生活、训练需求,以及强化防汛抗旱和森林防灭火应急物资储备,全面提升赣州市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自评得分10分。
(3)社会满意度情况(10分)。
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对社会满意度进行调查,实际发放调查问卷50份,实际收回调查问卷50份,统计情况满意度100%,自评得分1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赣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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