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赣州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于2019年1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360700MB1557548P,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拟定我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我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国家、省、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央驻赣企业总部和省属企业集团除外)。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范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13.依法依规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区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市属企业及驻市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的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
18.负责贯彻落实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监督管理地震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三个,包括:赣州市应急管理局、赣州市防灾减灾中心和赣州市应急事务保障中心。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07人,其中在职人员8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5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 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7951.7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67.87万元,较2021年减少1402万元,减少89.31%;本年收入合计7783.92万元,较2021年增加5273.37万元,增长210%,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作业务。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225.34万元,占92.82%;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 %;其他收入558.59万元,占7.1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7951.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951.79万元,较2021年增加3871.37万元,增加94.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支出费用增加;2022年先后4次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检查、考核及“回头看”工作,相应的经费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399.3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财政收回所有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306.81万元,占29%;项目支出5644.98万元,占7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41.87万元,决算数为73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26万元,决算数为14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支出费用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14万元,决算数为 9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支出费用增加。
(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支出费用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17万元,决算数为 8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支出费用增加。
(五)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项经费。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59.18万元,决算数为705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支出费用增加。
(七)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81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6.8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663.43万元,较2021年减少9.18万元,减少5.48%,主要原因是:增加新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96.74万元,较2021年增加162.34万元,增长37.37%,主要原因是:增加新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64万元,较2021年增加30.37万元,增加186.78%,主要原因是:2022年根据政策要求发放退休人员绩效。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47.8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1.73万元,决算数为28.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0.25%,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9.01万元,下降22.5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业务。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业务。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出国业务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8.7万元,决算数为10.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4.67%,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6.32万元,增长161.22%,主要原因是2022年先后4次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检查、考核及“回头看”工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省应急厅、省地震局、矿山监督管理局江西分局、省航空护林局)督导、检查、调研公务接待,导致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增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77批,累计接待48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1.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作业务,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0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3万元,决算数为18.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5.15%,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2.69万元,增长213.64%,主要原因是:一是现有11辆公务用车(含特种用车8辆),车辆年限长(其中5辆车超过10年,3辆车超过9年),车辆使用频繁,维修保养费用增多。二是自然灾害防治方面,今年赣州水旱灾害、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督导检查、应急救援比上年增加。三是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相继开展了两轮市领导督导,两轮包保县区安全生产巡查,以及重点时段(五一、十一、党的二十大等)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导致用车次数比上年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9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新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6.7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89 万元,增长16.58%,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2022年先后4次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检查、考核及“回头看”工作,相应的经费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44.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0.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38.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44.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44.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主要是: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405.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2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市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基地建设资金”项目等1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6405.3万元。从评价结果来看,项目总体目标任务已经完成,项目资金,保障预算支出均衡,较好的完成了项目工作。
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393.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结果来看,具体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主要职责、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等相关要求,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资金使用管理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评价效果显著。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见附件
1.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2.“市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基地建设资金”项目自评综述:
(三)项目支出部门评价结果
本部门公开市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基地建设资金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2022年市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基地建设资金项目评价报告
(附件)赣州市应急管理局绩效自评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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