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安监[2016]18号
各县(区)安监局,赣州、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
经市局研究决定,现将《赣州市非煤矿山2016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4日
赣州市非煤矿山2016年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筑牢安全发展思维,厘清新形势,把准新要求,明确新任务,落实新举措,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转变思路,严格作风,依法治安,依法行政,严格事中事后监管,突出重点监管,深化攻坚克难,严控安全事故,稳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上新台阶。
一、工作目标任务
(一)事故控制。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事故总量不超过控制考核目标。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完成2015年至2017年本年度整顿关闭25座金属非金属矿山计划任务。
(三)非煤矿山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县工作全面推进、重点示范矿山企业全面建成。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落实,“五化”建设深入推进、初见成效,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自主达标创建、隐患排查体系基本按要求运转有突出进展。攻坚克难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开展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基层监管人员的专题安全培训。分片组织,全面覆盖,现场培训。重点组织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监管业务知识,针对问题,剖析案例。全力提升企业、基层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提升尾矿库管理水平。
(二)强化安全生产两个责任落实。一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要求,促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推进层层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清单。二是强化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争取适时推动市政府出台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细化属地政府、涉矿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合力。
(三)强化企业安全基础能力建设。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与设备的运用,淘汰落实工艺和设备,促进企业提高生产力水平。严格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或由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支撑,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能力必须与安全生产要求相匹配。强化企业自主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运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运行,持续提升安全管理和避险抗灾能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矿山的引领作用,全面深入推进“五化”建设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数字化矿山试点工作。努力提升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基础水平。
(四)强化安全生产整顿关闭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强化打非治违力度,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重点县、重点矿山各项工作落实,铁心硬手,多措并举,争取全面完成非煤矿山攻坚克难和整顿关闭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是督促全面完成7个县9个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25座矿山的关闭等任务。
(五)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灾害防范。深入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春节、国庆等特殊敏感时期安全管理,强化停产停工矿井的安全措施,深入落实安全隐患整治督办,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防范事故发生。
(六)强化安全生产“三项监管”。全面加强“三项监管”工作。2016年全市非煤矿山在生产的必须全面完成专家会诊和风险分级,3月份前所有非煤矿山都必须纳入“微信助力矿山安全”业务专用微信群,以及按要求完成基础情况的网上登记报送。专家会诊按照“一矿一策”要求,形成“会诊”报告和整治建议,送达“会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明责、追责,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调查取证,下达执法文书,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治理、问题整改和事故预防措施落实到位,对“会诊”不到位引发事故的倒查责任。风险分级监管务必须做到基本情况普查到位、企业风险辨识到位、风险公告到位、按风险分级原则监管到位、确保安全风险防控到位。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落实风险管理措施、治理责任、治理资金和应急预案,健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发现、挂牌、治理、验收、销号闭环管理。
(七)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切实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闭环执法、公开执法、文明执法,切实做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高效监管,全面推进全年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稳定。
全年监督检查计划安排如下:
1、专项检查五项。2016年3月停产半停产矿山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2016年4月,以尾矿库为重点的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专项督查,督促防汛各项措施落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2016年6月采空区排查治理专项督查;2016年7月,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专项督查,对7个县9个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争取全面竣工验收;2016年10月,非煤矿山攻坚难及整顿关闭专项检查,对重点县攻坚克难及全市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情况实施检查。
2、日常检查七项。按照风险分级监管要求每月对企业的现场抽查;春节、两会、国庆等重要敏感时期的安全督查;汛期对尾矿库企业的抽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整改的督查;对重点县、示范企业的日常督促检查;对“三同时”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许可的事中事后现场核查;其他上级交办或组织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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