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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审计局审计专项经费情况及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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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立项依据。
  按照审计署、财政部审办发[2007] 41号文要求,在安排我市审计机关审计经费时,严格执行审计 “八不准”工作纪律、严格遵照审计外勤经费自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审计机关承担审计任务所需的经费保障。
2.项目内容。
  2021年,从2021年1月开始实行,确定异地的开支标准为日人均430元,其中,住宿费300元,市内交通费30元,伙食补助费100元。
3.项目起止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级次。
  本项目属于市本级支出。
5.项目绩效目标(附后)。

(审计局)2021年市本级专项资金申报表(审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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