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赣州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直接指导下,根据相关文件安排,扎实认真开展了审计信息公开工作。近期我局组织专人对信息公开进行了自查,情况如下:
一、信息工作开展概况
2014年市审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遵循公开和公平的原则,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切实保障单位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和促进审计工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今年我局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两名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信息科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各科室在起草文件时,要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局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最后签发文件的局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加强科室间沟通协调。对政府信息中涉及局内多个科室的,相互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一是配合《条例》和省市信息公开等文件的实施,明确了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对审计局网站的一些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了调整。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尽量加大公开力度,分门别类设置栏目,充实相关内容。
(四)着力公开重点信息
根据《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着力抓好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公开财务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相关内容;二是在第一时间公布涉及我局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及时公布涉及各单位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财政和财务信息。
(五)充分发挥各种公开载体作用
我局充分发挥各种公开载体的功能,让公开范围最大化。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信息:利用局信息公开栏、在线访谈、网站等公开载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规范公开内容和格式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按照规范后的公开目录进行分类,2014年我局按时间先后顺序和格式要求共公开信息9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我局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严格按要求挖掘信息资源,进行认真梳理,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单位执法依据更新的工作信息和廉政建设、办事指南等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截至2014年年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我局还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目前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五、本单位同意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4年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为95条,没有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
六、信息公开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不全、深度不够;二是对新产生的信息和需要更新、修改的信息没有得到及时公开,更新工作还没有形成常态化;三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认识,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艰苦努力,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统一认识,加强督办,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努力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深入扎实地推进。
2、结合我局的重点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公开,使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百姓更加关注审计工作,及时了解审计动态。
赣州市审计局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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