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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西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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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西考区)疫情防控及考务组织工作,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根据中央和省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结合我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实际,经江西省卫健委审核同意,特制定本指引。

1.强化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按属地管理责任,成立应对注册会计师考试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本地卫健、疾控、公安等相关部门力量,落实防控要求,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2.细化工作流程。设区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设区市考办”)要结合本地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制定防控方案,做到清单化、流程化、具体化,精准管控,及时化解组织考试中疫情防控可能出现的风险。

3.增强防疫力量。在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工作规则》配足监考人员的同时,每个考点增设1名防疫副主监考(考场较多的考点可增加1名助手),由设区市考办人员担任,专门负责考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考中承担流动巡视职责,做好各类突(偶)发事件的处置。环境消杀、医疗防疫、后勤安保等工作人员结合当地疫情实际按要求配备。

4.防控物资准备。设区市考办要健全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速干手消毒剂等防疫物资的准备(有条件的考场要在公共区域设立适量的水龙头,配备洗手液),配置医疗垃圾桶,加强化学消毒剂等物资的安全存储和使用管理,严防火灾等次生灾害发生。

所有考试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每人每场至少应配备1个一次性医用口罩。额温枪、喷雾器材、防护设备等结合当地疫情实际按要求配备。

5.考生防疫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应满足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度的要求。对持有的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近14天有高中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要开展两次核酸检测,必须留够14天以上医学观察,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异常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6.工作人员防疫要求。设区市考办要加强考试工作人员遴选,适当增加应急备用人员。遴选工作于考前1周完成,要求无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无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境外旅行史,且考前14天内未离开江西省。考前7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考务工作。对隐瞒行程、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异常健康情况工作人员,要追究本人及所在单位的相应责任。

7.考试区域清洁消毒。各设区市考办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考场机位间距,制定并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制度,在考前对考试相关区域,包括通道、门把手、桌椅、厕所、楼梯、空调系统、考试机房、设备等进行彻底清洁。考前一天完成系统测试和清洁消毒工作后,即行封闭考场、考点。考试期间,应增加对场所的通风换气频次。每科考试前做好考场机位、设备、通道等区域的清洁消毒。考场空调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清洁、使用和管理。

清洁消毒时应防止清洁液等进入机箱、键盘、电插座等处,以免产生短路等火灾隐患。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采购专业的病毒消杀服务,做好考试区域清洁消毒工作。

8.疫情防控培训。设区市考办组织对全体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学习防控方案和考务管理规定,明确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工作流程,同时邀请卫生健康部门或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对疫情防控常识和要求进行全面指导。

9.应急防控演练。考前,要组织开展考试疫情防控部署或演练,重点加强对入场离场的有序管控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要点的掌控,结合考点设置、考场分布实际情况设立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清洁消毒区、留观室和考生通道等,切实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演练开始前应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

10.入场区域布置。在考点周边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仅限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生通道用警戒线布置,左右距离1米,前后间距1米,前后用不同颜色胶带在地面标记,通道分段设置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清洁消毒区,各区域视天气情况可做遮雨布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置凉棚,供待检和复检人员等候时使用。

11.入场体温检测。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入场时应自行佩戴口罩。考生进入体温检测区后,由工作人员持测温枪进行体温检测,所有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下一区域。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考生,应退出体温检测区,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测量三次仍不合格的劝其退出考试。考生入场体温检测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2.入场身份验证。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以防疫为由拒绝接受身份验证。监考、巡考和技术保障等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应佩戴专用工作吊牌,其他无关人员应禁止入内。

13.口罩佩戴。考试进行期间,考生应进入考场就座后,按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自主确定是否全程佩戴口罩。但考前进入考场和考试结束离开考场等人员密集时段必须佩戴口罩,考前、考中监考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时应摘除口罩,提倡考生在保证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全程佩戴口罩。

14.考生退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开始交卷退场后,防疫副主监考应组织考生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逗留,确保考试结束后考生不聚集。

15.疫情突发事件及处置。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中突发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按以下程序处置:

1)监考人员立即要求其佩戴口罩并迅速报告考点;

       2)防疫副主监考组织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离考生至留观室;

3)防疫副主监考组织考点医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或伴有咳嗽、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经医务人员现场核实、诊断并决定是否终止其考试并带离考场;

4)视情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5)考点医疗防控人员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

       6)在考场记录单上记录处置情况,并经考点防疫副主监考和参与诊断的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相关情况同时报省会计考办;

       7)如有考生或工作人员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立即用医护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如被诊断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相关设区市考办和考点应立即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密切接触者,配合有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考试过程中有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劝说其退考,并按照要求对该考生使用过的机位和考试用具进行消毒处理。

16. 各设区市考办要把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考务工作实际,科学精准制定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细则和应急预案,报本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审定后组织实施。

17.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注册会计师考试防疫经费保障,配足配齐疫情防控设备、物资和人员。

本指引只适用于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西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请各设区市财政局结合本地实际和相关要求,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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