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33号)和《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的部分赣州考区考生,在2022年12月3日组织一次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有关安排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考对象
(一)对受疫情影响未参加考试的宁都考生,此类考生以江西省会计人员综合服务平台9月3日前,报名信息管理部门属于宁都县财政局的所有中级会计报名考生。
(二)对受疫情影响在考试期间被静态管理、隔离等不能参加考试的赣州考区考生。
(三)对9月3-4日考试当天到达考场,因不符合防疫要求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此类考生以在考点登记的考生信息为准。
符合第(一)点和第(三)点延考条件的考生,我们将以短信形式通知。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定于2022年12月3日举行,共1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12月3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二)考试地点。属于延考对象的考生在赣州市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三、其他事项
(一)符合我市延考对象第(一)、(二)点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择一申请延考或退费。
(二)符合我市延考对象第(三)点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只能选择申请延考,上传短信通知作为佐证材料,不得申请退费。
(三)对受疫情影响未参加考试的宁都考生及其它被静态管理、隔离等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在申请延考时应上传提供本人2022年9月3日至4日不能参加考试的如下证明材料之一:
1.本人2022年9月3日或4日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截屏图片;
2.居住地所在社区(或街道或村委)出具的封控或隔离证明(应加盖出具该证明的单位印章);
3.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涉及考生居住的场所封控或隔离通知;
4.其他足以证明本人被封控或被隔离等相关材料。
5、选择退费的考生除提供1-4点的材料之一外,还应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实提交的退费信息,所填写的收款人和收款账号信息必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填写开户银行时应明细到**银行**支行(或**银行**营业部)。如因考生填报的退费信息错误,导致退款不成功,将无法再次办理退费,属于此次延考对象的考生也无法参加考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如考生选择退费,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传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办理退费申请,由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退费,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请考生及时关注审核结果。符合延考条件的考生若未按时申请退费的,后期不再办理退费。
(五)参加此次延考的考生考前应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自觉做好考前个人健康管理及监测。确认参加2022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的考生,后续若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延期考试,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长1年,但不再办理退费。
四、赣州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797-8124723。
赣州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0日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33号)和《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的部分赣州考区考生,在2022年12月3日组织一次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有关安排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考对象
(一)对受疫情影响未参加考试的宁都考生,此类考生以江西省会计人员综合服务平台9月3日前,报名信息管理部门属于宁都县财政局的所有中级会计报名考生。
(二)对受疫情影响在考试期间被静态管理、隔离等不能参加考试的赣州考区考生。
(三)对9月3-4日考试当天到达考场,因不符合防疫要求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此类考生以在考点登记的考生信息为准。
符合第(一)点和第(三)点延考条件的考生,我们将以短信形式通知。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定于2022年12月3日举行,共1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12月3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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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经济法 |
(二)考试地点。属于延考对象的考生在赣州市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三、其他事项
(一)符合我市延考对象第(一)、(二)点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择一申请延考或退费。
(二)符合我市延考对象第(三)点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只能选择申请延考,上传短信通知作为佐证材料,不得申请退费。
(三)对受疫情影响未参加考试的宁都考生及其它被静态管理、隔离等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在申请延考时应上传提供本人2022年9月3日至4日不能参加考试的如下证明材料之一:
1.本人2022年9月3日或4日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截屏图片;
2.居住地所在社区(或街道或村委)出具的封控或隔离证明(应加盖出具该证明的单位印章);
3.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涉及考生居住的场所封控或隔离通知;
4.其他足以证明本人被封控或被隔离等相关材料。
5、选择退费的考生除提供1-4点的材料之一外,还应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实提交的退费信息,所填写的收款人和收款账号信息必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填写开户银行时应明细到**银行**支行(或**银行**营业部)。如因考生填报的退费信息错误,导致退款不成功,将无法再次办理退费,属于此次延考对象的考生也无法参加考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如考生选择退费,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传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办理退费申请,由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退费,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请考生及时关注审核结果。符合延考条件的考生若未按时申请退费的,后期不再办理退费。
(五)参加此次延考的考生考前应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自觉做好考前个人健康管理及监测。确认参加2022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的考生,后续若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延期考试,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长1年,但不再办理退费。
四、赣州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797-8124723。
赣州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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