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特殊岗位笔试、面试(技能考核)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特殊岗位技能考核后在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占30%+考核成绩70%)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岗位备注有特殊要求的按备注要求分数确定入闱人员。”现将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组织体检及体检标准
体检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岗位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评。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如需复检,提交书面申请。
二、入闱考生的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
体检时间由当地人社部门另行通知,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先组织考察。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已确定为聘用对象后放弃聘用资格、考生作弊被举报经查实被取消聘用资格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一律不进行递补。
三、考察时间及有关事项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附件: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特殊岗位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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