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2024年“引才聚赣州 携手创未来”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综合考核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公告规定“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闱签约人员签约人员即为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者,由用人单位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入闱签约人员。”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所有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现将入闱签约人员名单68人(详见附件)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签约有关事项
入闱签约人员须在2024年3月26日上午9点30前到达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三楼303室等待签约,2024年3月26日上午10点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经招聘单位同意延后的除外),将当场递补下一名考生,递补考生须在2024年3月26日上午12点前达到签约现场,2024年3月26日上午12点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经招聘单位同意延后的除外),此后不再进行递补。2024届应届毕业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订者取消聘用资格;非应届毕业生须现场签订聘用协议,未按要求签订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考察有关事项
1.体检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岗位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评。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如需复检,须提交书面申请。
2.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单位可引导考生前往单位进行实习并在考生毕业前完成考察,待正常毕业后及时进行体检。
3.考生签订聘用协议后放弃聘用资格,不参加、不配合单位组织的体检、考察工作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县(市、区)人社部门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附件:赣州市2024年“引才聚赣州 携手创未来”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入闱签约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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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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