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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般岗位及加试岗位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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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般岗位及加试岗位笔试、加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公告规定“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特殊岗位、加试岗位按比例参照计算。”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现将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674人(详见附件)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组织体检及体检标准

    市直单位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岗位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评。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如需复检,提交书面申请。

    二、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

    1.市直事业单位岗位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先组织考察。

    2.县(市、区)招聘岗位体检时间由当地人社部门另行通知,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先组织考察。

    3.体检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体检考生不得有陪同人员,体检期间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含电子手表、手环)等任何通讯工具及无线上网工具,否则视为作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已确定为聘用对象后放弃聘用资格、考生作弊被举报经查实被取消聘用资格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一律不进行递补。

    三、考察时间及有关事项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考察原则上应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四、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赣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般岗位及加试岗位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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